| 门柱's profile较劲,闹之BlogLists | Help |
|
4/28/2008 Death Proof真牛逼!我愿逆流而上,仰天高呼:昆汀叔叔,你怎么总是这么牛逼! 一个导演拍到自己的第六七部片子,成名之后的第三五部,有些东西就固定下来了,可称为风格,也可称为不自觉的条框,让老观众再看见的时候不那么新奇,但粉丝还是有种见老熟人的快乐。比如一开始跟落水狗、低俗小说如出一辙的车内淡逼,跟落水狗一样的餐厅围圈淡逼,必有的后备箱视角,还有那俩在医院里出现了一次就不见了的警察的追拍谈话戏,和低俗小说里面萨缪尔·杰克逊加约翰·特拉沃塔去杀人前那段一模一样。反正我每次看见这种有延承的镜头,都觉得挺可乐的,没准更刻薄的人会说昆汀大叔总是玩一样的招数吧。 两段故事,一黑一白,对比明显得像是个小笑话。在第二段故事刚开始的时候我想,这段故事结局会不会还一样?一模一样的仨女的死了,这多恶搞、多无厘头、无聊得多像昆叔叔会干出来的事啊。不过真正无厘头的是果然不一样,当Zoey从草丛里伸出一只手,"I'm OK~~" 的时候,我乐喷了,当这姐儿仨拎上大铁棍子上车的时候,我totally high了。后面的事顺理成章,把前面铺垫积攒的能量彻底翻个然后用非常形而上的一顿围殴推向高潮并打出End。昆叔叔编剧的电影,不爱一波三折,直接发一个巨大能量波推翻之前一切,成就全片剧情的恶俗亮点。 公路片、西部片、酒吧片、淡逼片,这是昆叔叔作品可供分割对待的元素。色调、音乐、节奏和场景布置风格一贯,营造了一个完整的氛围,讲个特技演员的事,这很像美国人那种看见什么邪性玩意都不奇怪也不不奇怪的态度,很童心,很沙漠,很四通八达,很丰衣足食。中间有一段我曾感觉fxxking boring,就是那几个女的在餐厅里边吃边聊的时候,觉得有点过于废话了,但最后发现这段谈话透露的一些信息是剧情所必须的,比如黑人为什么带枪,比如那个美女是多么的中产阶级保守且无脑,比如那几个女的的幽默感是一个什么程度,还有背景里的特技手Mike起身离座,都在某种程度上为后来发生的事做了说明。 全片首当其冲的大彩儿就是突然而至的血腥,那个分叙四遍的撞车镜头实在是全片精华,这个镜头的灵感很可能来自于老香港动作片,当出现一个导演认为是全片精彩之处的镜头,譬如,男主角的飞腿或者撞碎窗户,就会退回来三遍或四遍用不同的角度与速度交代这个镜头,成龙在警察故事比较早的一集里还有这种处理,后来可能慢慢觉得这样的镜头会打乱影片的节奏,再加上特技也不像以前那么值钱,观众未必会跟着编导青筋暴起声嘶力竭的“鼓掌!鼓掌啊!”顺从地鼓掌了,所以就过渡到了更现代化的用不同的镜头角度交代一次特技动作的拍法。但昆汀无比精彩地复刻了这种重放镜头,他玩儿了四遍撞车,以按亮车灯(还是“按”亮,太帅了)把被谋杀的女孩分别是怎么死的分别清清楚楚地用慢镜交代了一遍。重复的时间、不重复的事件一遍遍加深这次撞车的刺激程度,再加上从酒、大腿、美臀、音乐中突袭而来的血腥,残肢断腿,火光血浆,太过瘾了。 还有一些小彩儿,比如那黑人姑娘在超市里手机响起的电话铃声,是杀死比尔的原声之一,比如那仨姑娘开的黄底黑条的福特野马,一是变形金刚的大黄蜂,二是戏仿杀死比尔里乌玛·瑟曼88人斩的戏服,兼戏仿李小龙。我看不出来的肯定更多,昆汀这老王八蛋太能抖机灵了。 最后要说的是译名,一开始我就知道有“金刚不坏”和“死亡证据”两种译名,当时想这金刚不坏也太怪了吧,看了电影才知道,“死亡证据”才是无中生有的翻译,Death Proof的用法就跟Bulletproof和Waterproof一样,也就是“防死亡”。不得不说,金刚不坏这个译名非常过瘾非常复古非常七八十年代,就跟后海大鲨鱼专辑里的中文歌名一样,《亲吻!干掉!砰!》,《爱是热门》,《月亮上的人儿啊》,《我想拉住你的手》,都比英文名爽利。在豆瓣看到了又一哥们儿的说法,深以为然,说这片子的港译《玩命·飞车·杀人狂》才叫牛逼,“非常贴切七十年代‘刑房片’的港台译名”,“正好对应Planet Terror的《索女·丧尸·机关枪》,够直白够B级”。很好,固的,中国~功夫~is wonderful~~ 4/25/2008 原教旨爱国 左愤应该听听这首歌,才知道什么叫自发的爱国。不是爱国主义,是爱国情感,发自血肉,非习惯、教育、理性与逻辑。
我的高尚情操一直不断提醒着我,离开你之后我会有多寂寞,这才叫爱国,fundamental牌的。 乡愁四韵
作词:余光中 作曲:罗大佑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
酒一样的长江水 醉酒的滋味 是乡愁的滋味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 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
血一样的海棠红 沸血的烧痛 是乡愁的烧痛 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 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
信一样的雪花白 家信的等待 是乡愁的等待 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 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 母亲一样的腊梅香 母亲的芬芳 是乡土的芬芳 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 4/24/2008 没小罗不行 没小罗不行,我再次重申。没有小罗的巴塞罗那是支二流球队,整个一个加强版日本队嘛。
亨利没融进战术体系里,当然可能故意是不让他融进来以保留战术多样性,梅西踢得比前两年有进步了,但还是嫩了点,博扬之类的水货就甭提了。
表现最好的,亚雅·图雷、赞布罗塔、德科。前两位这样的球员才是一个球队的脊梁骨,德科是伤愈复出,踢成这样必须给掌声,这叫复合型人才。
要还是这样的攻击水平,客战老特拉福德凶险。除非早上亨利,两边对着打反击,像98年阿根廷对荷兰那样。 4/10/2008 巴萨终于要碰曼联了 爽 八强战对阵抽签之前,北京六短信节目互动话题就是你希望看到什么对阵结果,我琢磨着就想看场巴萨对曼联。八强没成,四强碰上了,爽。为什么想看巴萨对曼联呢,因为多年没碰了,印象里上次这俩队对打还是97-98赛季,都十年前了,分一个小组里,踢了两场,好像是3-3和1-1吧,记不太清了,就记着白衣贝克汉姆进了个任意,里瓦尔多抽了舒梅切尔一个凌空。现在曼联完成了更新换代,状态又很好,踢得又漂亮又实用,这时候俩队来一场正是适逢其时。
十年过去,球员整个换了一拨,参加过那场比赛的现在曼联还有吉格斯和斯科尔斯,巴萨当时的一线队应该全不在了,哈维和普约尔都是二线,伊涅斯塔才十三岁还在青训营吧。这几年巴萨跟英超的那三个队都踢了,两次淘汰赛对切尔西一胜一负,状态鼎盛时的那次赢了,顺便还在决赛做掉阿森纳,转年收黄忠似的收了亨利。状态不鼎盛时别说切尔西,连利物浦都赢不了——淘汰赛打英超球队,巴萨不算得心应手。曼联踢得不那么蛮横,但是也有英超球队的快和狠,这几年米兰擒曼联比较有心得,碰见的几次好像都赢了,06年我看过一场,曼联踢得叫一个有心无力,拳拳都捶在了棉花上,有劲使不出来。这是否表示,曼联面对打控球的队伍比较弱势,所以巴萨会更有利?
也不尽然,曼联打阿森纳,每次都生龙活虎,揪住了带球的一顿暴打,若不是当年还有维埃拉,基本有苦难言。巴萨米兰阿森纳三个控球型球队的风格不一样,原来海布里场小,球员倒脚快,都跟踢小场似的,丢起球来也快,这轮跟利物浦踢就是个明证,让人三下五除二给抡了,杰拉德的球队就不怕爱玩小花活的,曼联也不怕;巴萨比较借助自己的大场地,随便一个短传都好几十米,一个大转移就更能调动对手了,然后在这种调动中找机会;米兰球队配合实在一般,就靠几个球员基本功不错能护住球,四个后卫加两个中场能把球倒起来不被断,不行回传呗,有机会再让卡卡往前带或者皮尔洛长传找点。曼联输米兰,赢阿森纳,正是对两种控球风格的适应程度不同,对巴萨的结果得视发挥而定。
巴萨目前的控球水准以及控球中寻找机会的水平不如鼎盛时。这个队是五分加泰罗尼亚的精神,三分荷兰人的整体移动和战术素养,加上两分巴西的灵气。现在德科小罗缺阵,巴西的灵气不在,小细节闪光点也就不多。博扬梅西这类年轻人,我向来看不太上,难堪大用,水平其实也就一般吧,神童什么的都是媒体过誉。要打曼联,恐怕像典型巴萨那样控球达到60%的踢一场又好看又能赢的比赛不太现实,看看罗马对曼联就知道了,巴萨这种垃圾防线,要是让C罗鲁尼特维斯跑起来,基本上一击致命。巴萨的机会可能倒会出现在自己打的反击上,利用亨利。而整个队伍发挥好坏的关键是伊涅斯塔,现在他才是真正的核心。
据说小罗要走,我很伤心,没有小罗的巴萨肯定和以前那支巴萨有着质的不同。王鹏然讲话,以后实况用巴萨就不那么爽了。
据举证,上次巴萨对曼联是98-99的曼联三冠王赛季,该小组还有拜仁,巴萨与曼联在小组赛两场都打成了3-3。 4/9/2008 网易的约稿:我与迷笛的美好回忆 我只去过两次迷笛,06和07年的,可算不上迷笛达人,对迷笛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结。迷笛于我来说,只不过是一个超大杂par而已,有音乐下的阳光绿地和朋友们,这比较令人高兴,但是人太多,中心太分散,每天结束后打车回城里也太不方便,而且在五一假里,总得在回家和迷笛中间纠结一阵儿。有这么多麻烦,说实在的,比起迷笛来,我更愿意在天气好的时候踢一场比赛。
去迷笛,最重要的是要有朋友,要不然溜溜一天的时光意欲何往啊。我第一次去就是自己,那时候上大三,刚开始给媒体写稿子,当时还在《音乐周刊》的弥散是我唯一的编辑,尽管我们同校,但她几乎从来不在学校里住,所以也没见过她。之前有言,要是去迷笛的话就见个面——编辑见作者那是工作内容嘛。一号中午,我刚从外地回到北京,准备奔海淀公园晃悠晃悠,晃悠完了就买张晚上或者第二天的火车票回家。打定主意后,换了身假装挺英式的破烂牌子黑衬衫和牛仔裤,就出发了。
进去拿了演出表小册子等等之后就开始闲逛,满街的流氓大链儿鸡冠头衬得我那件黑衬衫非常土鳖,只好更端更装更绷一点儿,以给自己造成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别人的地盘也得听我的的舆论氛围。给弥散打了个电话,响了半天没人接,估计是主舞台音响声太大听不见吧。就在各个小地摊儿里溜达了三圈,吃了难吃的要死的阿拉伯烤串,远远的望了望两个舞台,看着三五成群结伴来玩的,实在没意思,五点不到撤走,当晚就回家了。我的第一次迷笛以等同于坐在城楼观山景的经历告终。
不过迷笛还是有种很吸引人的味道,毕竟露天的、吵闹的、不避不让的摇滚乐,平时是见不着的。一旦全情投入,就能享受藏于其中的乐趣。第二年,也是五一前才从外地回来——所谓毕业旅行,一哥们儿从秦皇岛过来找我一块去迷笛,正好为了准备节后开始的于毕业前清算大学四年来没通过科目的考试——简称清考,我不回家。还有另外两个姑娘也要去,就约着四人一起了,都买的四天套票,要彻头彻尾的当一次迷笛青年,帽子、阳伞、书包、帐篷、报纸、准备在安检处暗度陈仓的饮料矿泉水,全须全尾。这次我穿的是T恤大短裤。
在公园里又找到祁又一等一众人马,在一个绿树掩映有山有水的地方按一间正房两间厢房的格局安营扎寨,开始斗地主。间或翻翻手册,看看哪个舞台到什么艺人来,然后三五成群呼啸而去。而我最强烈的感觉是,别的舞台高潮都太短,在人潮人海中看乐队总有种距离感,总让我有“跟这干嘛呢”的感觉,难以投入,等好不容易投入一回,立马就结束了。唯一一个一直都是高潮的就是舞曲的焱舞台,电子舞曲不眠不休,一小时换一个DJ,底下的人群如醉如痴,后续的人随时投入,全部沉浸自己快乐的小世界,只追随身体的本能,没有包括情绪在内的一切高深话题。我觉得在这种情境之下才能达到心的平静与自在。更妙的是,尽管这件事如此快乐,那也不会上瘾,因为身体会疲惫,也可能会突然换一个跟你的身体状态不搭调的DJ,碰见这种情况就利利索索地撤出去歇着,别硬努,也别把身体跳透支了。如此即可享受这取之不尽的高潮。
这次迷笛让我很快乐,跟着各地DJ蹦跶了很长时间,还买了几张挺喜欢的CD,在Mini Midi舞台边坐着,瞅见我最喜欢的几个乐评人,颜峻、张晓舟什么的在旁边溜达。看见几个踢球的人,很想围一块场地大家开始踢接拨儿,随即想到在这里踢球的水平肯定都有限,文艺青年嘛,把生命用在了思考人生与获取知识上,手艺活儿估计不怎么锻炼,也就打消了这想法。印象最深的一个瞬间是,朋友们都不在,我夹了根烟,半闭着眼睛躺在地上,突然看见一个超短裙大浪妞儿紧挨着我走过去,裙子遮蔽了我头上的太阳,满眼春光一览无余,嗯,这是我与迷笛的最美好回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