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柱's profile较劲,闹之BlogLists | Help |
|
5/31/2006 未完别待续 <5> 40
心思低落时,行走四方,游山玩水总是个优先选择,就像廊坊幻想破灭的第二天,新逼就雷厉风行地奔赴大连一样。我情绪浮动,总有难以落停之感,心理上把自己描述成居无定所的盲流,希望被人驱逐,可以心血来潮,背包就走。我跟大牌在天津玩了一天,独自上西安找刘四洋呆了五天,这些日子都非常快乐,陌生的城市和新鲜的旅程让我对世界和自身投入了前所未有的更高更深的关注。如果当时我有足够的钱,是肯定要在远方长转一大圈的。
情感的断裂使时间呈现出绵延不绝的大片空白,音乐和书籍就成了填补这些的首要选择。我大量补进CD和下载MP3,很快,就不觉得五十多张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了。我通过网络努力了解关于音乐的种种背景和知识,咀嚼后吞咽下去,继而放弃听觉上的低端享乐主义,朝着高感受力和动脑分析的理性方向迈进。在音乐占据听觉空间的同时,书籍占据了视觉空间,我如狼似虎,饥不择食地扑向种种小说,整日戴着耳机,手拿闲书,把身边的通俗作品全看了一遍。
我选择小说是以这样一种超链接的方式:先看一本,然后从这本书里找出它提到的其他小说;再找来被提到的这本书,再找出这本书里被提到的……如此延展不已。 在音乐和书籍的双重作用下,我成功地躲进自己的世界,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纵使冷漠也难以伤害我。 41
大二快结束时,学院组织了一届学生书法和绘画作品展,展览地点是系楼走廊中的玻璃橱窗。他们艺术界的人物悉数登场亮相,当然包括作为书法界大腕的院学生会主席,和作为美术界巨头的宣传部长小美同志。其余积极参与者的作品虽然成为了善良的绿叶,但也展现了本院一派欣欣向荣的艺术气息。
展览举办得非常成功,它让每个进入我们系楼的人都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不是以为走进了美术学院,而是以为误闯了本校的附属幼儿园。 这次展览给了我很大的快乐,一进楼,我就像个忙完整天农活的大伯去村头打谷场看戏一样,叼着旱烟,对着戏台,咧着嘴可劲儿笑。当看到用笔记本上的两页纸工工整整一笔一划抄写的《江南》歌词挂在橱窗里时,我就笑得更开心了。当看到一个身着日本学生装的小女生露出内裤,也被挂在橱窗里时,我就皱皱眉头感慨道,院风不正呵。 42
这个时候,我的情绪已经摆脱了阴霾,站在一根平衡的线上,虽然仍不会显得积极,但也不再显得消极。我对生活中种种事务采取冷静理性的态度,对关于小美的一切采取麻木随便的立场。我妄自揣度,除去时间的作用,这变化或许也与被装入脑中的为数不少的文字和音乐有关。当然,我不是说这是什么好事。
43
05年的春天,窦唯与他们的不一定乐队在无名高地驻场,每周演出。我非常想去看,直接想到了小美,似乎全系只有她才会对此感兴趣。
英语课上,她坐在惯常的靠门第一排,我坐在惯常的靠后门倒数第一排。我不想给她发手机短信,一是因为当时我们已经几个月不过话了,二是她手机刚丢,换的新号还没告诉我。 其实我已知道了她的新号,但想到在未接到人家通知的情况下就直接联系,实属犯贱之极。我随手撕下笔记本上的一页,写了张纸条,大致讲明演出情况和邀请之意,拍拍前面人的肩,传了过去。 她回头接过了纸条,低头读完后,放进课桌里面。过了一会,我的电话就振了,“好的,我考虑考虑”。 “嗯。这是你新号么?”我明知故问。 “是,记上吧,刚换。” 我心安理得地把号码存进了通讯录,感觉像是续上了那道已经断了几个月,无人理会的丝线。 44
对我们这代人来讲,传纸条是一项事业,贯穿整个中学时代。传纸条的过程中,规模不断扩大,从纯粹的小小纸片变成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变成密密麻麻的八开白纸,变成传给异性同学的信,变成传给教导主任的检查,变成传给自己的毕业煽情留言册。高中时,每节自习课都有无数纸条在空中浮动,每个人都是联系其他同学的结点和驿站。我们一手传条,一手做题,臧口不语,心手合一,一边增进同学感情,一边提高考试能力。
离开中学后,又赶上了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一手炮制的短信息大潮,我们捧着辐射巨大的GSM式移动电话狂按不止,只为了像个小农般对得起每月一号永远准时扣除的月租。在互联网上,我们通过两个点对点通讯软件相互联系,实实在在的话语变成了滴滴和叮咚,噼啪作响的键盘代替了舌头和声带。 所以我们从来都习惯用文字来表达。我常常想,我们这代人,只有实在身无长物,百无一用之时,才会拿写字当谋生的手段吧——这活儿实在是谁都会干呵。 45
那幅画的主色是黄、红、绿,显得暖意融融。画面上是三口,一个身穿围裙手拿锅铲,满脸喜乐安康的年轻主妇;一个身着西服夹着公文包,正在伸手整理领带,温文尔雅的年轻男子;还有一个矮矮的小女孩,她穿着一条花连衣裙,左手伸进嘴里轻轻咬着,表情迷离。
浓烈的色彩和故意倾斜的构图下,散发出像坐在暖炉边上似的毫无争议的甜蜜幸福气息。但真正把我迷住的,是那个小女孩在这气氛下的茫然。他们俩这么高兴,小姑娘,你在想些什么呢? 画的右下角有小美的签名,那儿撕开了个小口子。我拿透明胶从背面粘好,小心地贴在了床头墙上。 46
把你挂橱窗里那幅画送我吧。
不给。 那我自己拿了。 哼哼。 我径直走进系楼,叮咣作响地推开玻璃隔扇,从旁边的教室拽出一把椅子,站在上面,慢慢揭下那幅画,轻卷成圆筒状。纸背面摩挲起来的感觉粗糙又划手。
我把橱窗合上,将椅子扔回教室,掐着画,在楼管大姐的注视中晃晃悠悠地走了出去。 真没劲,这画偷的,比肖恩·康纳利和凯瑟琳·泽塔-琼斯的难度差远了。也不如周润发和张国荣啊。我想像着明天上课看到那一大片空白时小美的表情,笑出了声。 47
系里的很多女生都不会穿衣服,她们拼尽全力,在时尚大潮里奋勇杀出一条血路。尽管她们自我感觉优异,将店家以换取人民币为目的、以花言巧语为手段塞入怀中的,带着繁杂的流苏蕾丝等等装饰的各式廉价衣物裹在身上,挺着垫起来的胸脯,提着绷起来的屁股,跺着嘎嘎作响的高跟鞋,在校园里左冲右突,左顾右盼,在全班同学都已落座之时故意迟到,却只能换来全体后排男生无奈的叹息:丫怎么这么多妓女工作服啊。
小美的衣服多数时候总是很简单,这在她漂染了头发和戴上隐形眼镜之后依然没什么大变化。没有拖泥带水迎风招展的冗余装饰,只有异想天开生动有趣的种种图案。有时我想,翻她的衣橱,会不会像翻一本连环画一样,让人合不拢嘴? 酷暑盛夏,当女同学们纷纷露出她们赘肉横行的胳膊和没刮干净的腋毛之时,小美却总穿着各种颜色的宽大T恤。别人无论多么曲线窈窕,凸凹有致,暴露惹火,艳光四射,都不及她那被松松垮垮的T恤罩住的板儿平干瘦吸引我,灯火般惊动我的神经,撩拨起我毫无掩饰的身体上的欲望。 跟小得讨论过这个问题,发现我们都有爱看女孩穿宽大衣服的情结。棉布裙子或旧仔裤,大大的男式外套,光脚穿着白球鞋,就能让人目不转睛很久;一件大衬衫或大T恤,几可及膝,露出光洁纤细的小腿和带着勾人凹陷的脚踝,那简直就色情到头了。 小闫一撇嘴:不就是安妮宝贝那套玩意儿嘛。 小黄和小猪异口同声:同——居——服——! 48
画贴在靠门的地方,每个要离开我们宿舍的人都会在出门之前看到这幅画,他们有的十分明戏地笑笑,有的脑袋上飘出好几个问号,有的揣着心眼儿问我:哎,这画怎么跑你这来了?
我眼皮也不抬:啊,人送的。 49
05年的中秋局规模比前次更大,两班合在一起,盘踞了一家清真饭店的二楼。摆开七桌筵席,莺歌燕舞,热火朝天。饭后对酒时,大家自由结组,满地乱窜。心里宽敞的,连逗趣儿带调调情;心里窄巴的,混上酒劲就掏起了心窝子。互相之间也都支持配合,致以理解宽容的心态——都两年多的同学了,还有什么事是要藏着掖着,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呢?只有像我和我宿舍兄弟这帮气量狭窄和心理阴暗者,才会对某男故作豪迈的告白姿态窃笑不已,借机大灌其酒,用尽各种语气,极尽嘲讽之能事,置其哀伤于不顾,狂涮整晚,最后大乐而归。 我端了杯啤酒坐在小美身旁,她转头看见,脸上微露盈盈笑意。我说,咱俩来一个吧,我就什么废话都不说了。她说,对对,什么都甭说了,来一个。我说,那,走着。她仰脖就往嘴里倒。我边喝边瞥着她,见利利索索,毫无迟疑之意,心头一阵大畅。 小闫在我俩旁边,我们仨扯了几句没咸淡的话,小美起身闪了。我也没踪着她去哪里,接着跟小闫和坐过来的另一位女同学连聊带喝。又过了一阵,我觉着自己有点多,就摇摇晃晃地走回宿舍,躺床上睡着了。 5/30/2006 未完别待续 <4> 30
我们把她放在候车室里,道别后转身离去。偌大的北京站中心候车室,嘈杂吵嚷、拖拽着铺盖行李穿梭的乘客们更衬得她和她的背包如此瘦小。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蜷着胳膊,低下头去,戴上了耳机。脸上并无丝毫我所盼望出现的不舍之情。
31
03年平安夜那天,我穷极无聊,独自出街闲逛,在晚上八点经过王府井东堂,听到了钟声敲响和天主教徒们唱起的圣歌。路上又想起与兄弟们一起的过往快乐时光来,回到宿舍依然心情落寞。躺在隔壁宿舍的大牌床上,看着架子上那几十张盘,突然觉得,作为新生活的开始,我应该去主动认识这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女孩。
我向别人要来她的手机号,存入通讯录,然后就对第一句话的内容犹豫起来。随即想到,能事儿事儿地听肖邦的人,一定有小资倾向,就从那天收到纷纷扬扬的圣诞祝福中挑了一条发过去。我觉得她肯定会注意的,因为这条信息都是外国字儿。 内容我还记得很清楚,是这么写的: People laugh and people cry some give up and some always try some say hi while some say bye others may forget you but never I. 这条信息跳出了一般祝福中狭窄的二人视角和甜腻无度的语调,从广阔眼界上描摹的人生百态入手,显得品格超脱。但我还是觉得它很扯淡,起码不那么应景——这可是我俩第一句话,怎么感觉像藕断丝连的老情儿似的? 很快她就回复了,“谢谢,你是?” 32
在这个暑假里,我在工体看了场亚洲杯,国家队拼尽力气,一球小胜。
在这个暑假里,我打通了两遍《仙剑奇侠传》,愣打一遍,修改一遍。 在这个暑假里,我开始具有清醒的场上大局观,对球的处理变得高效实用。对于瞬间出现的单挑局面,无论攻守,我都气冲牛斗,飞扬跋扈,像武侠小说里出身低微又遭虐待却偶成高手的心理变态者一样,誓把对手彻底击败摧垮斩落马下,将其斗志撕得七零八落而后快。 在这个暑假里,我和兄弟们喝掉了无数啤酒和可乐,吃掉了无数肉串和鱿鱼,进行了无数嘲讽和取笑,重复了无数过往的话题。虽然毫无新意,但我们仍乐此不疲,乐不可支。 在这个暑假里,我和兔子、小猪在北戴河海滨吃喝玩闹数日,过够了游客瘾。 在这个暑假里,小美的信息回复变得反应迟缓,简单粗暴,透出毫不掩饰的不耐烦劲儿。 在这个暑假里,我为之脊背发凉,心生不祥之感,最后只剩惨然一笑。 33
把小美送走后,我们仨要去王府井。我说,这么近,咱溜达着吧。他俩问,你认识路吗?我说,这点路,要想走丢了还真不容易。 结果这件不容易的事差点就办成了。我居然没有注意到长安街的路口,从那里径直走了下去,自此再没发现宽阔得值得左转的地方。就在他俩的连声抱怨中,大颗雨滴叮叮咣咣迅捷无伦地落下,我们只好随便找个路口向西狂奔,过了一会发现隆福寺已赫然出现眼前。我们多走了两公里的路,又回到灯市口的城隍庙小吃来了顿排骨面,刚进门,雨就停了。 面对他们俩的冷嘲热讽,我有点心不在焉。将要有两个多月见不到小美,和刚才她一路的冷淡表现,让我产生了有些复杂的心绪。但这很快就被王府井大街上的人声鼎沸和欢声笑语冲到了无人注意的河岸拐角。我们商量好,暑假他俩一块到我家找我玩。 34
04年中秋,我们系两个班共组一大局,八十余人几乎全部参加。因为学校在法定节假日都会放假,所以只有中秋节是可以一聚的借口。我们班的两桌分别在隔开的两个雅间。我和宿舍的兄弟们进入了其中一间,满心希望小美也会进我们这屋。正惴惴的时候,看见门外她身影闪过,推开了隔壁的门。
这真让人沮丧,不过也给我一个敞开了胡说八道的机会。由于宿舍兄弟们的集体活跃,我们这桌的气氛显然比那边热烈得多。我们边喝酒,边与一个个面目不清的女同学们巧言调笑或假装真诚。饭后转战K歌局,一整夜也没有见到小美。后来听张姝说,她吃完饭就自己回宿舍去了。 我先是感到有点生气:学生会的K局您参加,自个班的就不参加了?随后发现自己所谓的气儿带着一股刺鼻和不讲道理的酸味和醋意,因为我只是嫉妒她和学生会成员们吃喝玩乐的情景而已。然后我想到在并不暖和的那个晚上,她一个人斜挎着包,沿着冷清的小道逡巡回去的样子,心一下就软了。满心都是有脾气的伤感。 35
实际上,大二一开始,小美就拒绝了与我一切形式的交往。见面互不对视,信息绝对不回。我好话歹话,红脸白脸,威逼利诱,机关算尽,也对那个不肯再响起的电话无可奈何。屏幕上的信封图案无论飘荡得如何惬意,都像飞进漆黑的无底深洞,如同轮船遇难一般,被无垠彻底吞噬,再无回音。
36
04年的平安夜,我和新逼狗鹏在簋街的“接头暗号”准备爽叠一顿麻小。我们不是洋人也不是教徒,并不过这四六不靠的节日,只不过那是年底前最后一个有空的周末,我们庆祝新年的聚餐时间而已。
虽然我们不过洋节,但愿意附庸这个风雅的男女们还是很多的,席间我们三个的手机不停地收到有关这天的祝福短信。我们边聊边吃,火热麻辣的小龙虾把心情调整得美妙之极。 手机响了,是述哥的电话。述哥是我们三个共同的兄弟。我注意了一下号码,是他家里,而不是学校。我兴奋地按下接听,对着电话大喊起来:“述哥啊!忒想你了啊!这逼节日还整得挺隆重?哈哈哈哈,还回家过去了?忒有情调啊!哈哈哈哈!” 电话那边嗫嚅了一句什么,没听清。 “操,你大点声啊,我听不见!我跟新逼狗鹏一块吃饭呐!” “……子哥……” “哎,听见了!这下听见了!” “子哥,你们吃饭呐。我回家办点事儿……” “这时候有啥事儿啊?还不等着放假回家了!” “我妈没了。” 我当下如五雷轰顶,呆若木鸡。屋里的气氛依然实诚地热烈。接下来我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大致都是些徒劳无功的安慰话。放下电话,他俩知道情况后,我们都陷入了沉默。 我们都曾以为,和兄弟们在一起,这世上就没有能难倒我们的事。但这次在无可更改的命运面前,我们头一次感到自己的无能和渺小。那感觉就像一把菜刀不由分说地剁在了手腕上,让你在剧痛的同时依然无力反击。 37
那个冬天小美一直穿一件领子带着黄边、下摆长可及膝的褐色大衣,将辫子编成两绺,搭上双肩。若不是眼镜和牛仔裤破坏了整体效果,活脱脱就是一个50年代的妇女干部。
38
两年多来,我在各个时期都曾使出浑身解数想把小美约出来见面或游玩。理由千奇百怪,千差万别,千变万化,包括吃饭,聊天,喝酒,看电影,看画展,看动漫展,看音乐会,看摇滚演出,逛商场,逛景点,买CD,借东西,还东西,送东西,讨论,感谢,道歉等等,甚至还包括自习。有时心怀鬼胎,有时心痒难耐,有时心存侥幸,有时心静如水。但她从未同意,像一个眼疾手快的武林高手拨落激射而来的暗器一样,将我两年来的所有邀请悉数拒绝。这也就致使我的心态经历了上述四个阶段:一开始约她时心怀鬼胎,幻想着能有不同的事情发生;随着她拒绝次数的增多,胃口被吊得越来越高,变得心痒难耐;等到拒绝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不用听她发话就能猜出的时候,约她是因为心存侥幸;直到后来,知道她的拒绝是如同太阳东升西落,七点新闻联播一般的自然规律的时候,也就顺理成章地心静如水了。
39
面对我俩始料未及的关系变化,我的生活有了一个飞跃,我是指,向不好的方向迈了一大步。绝大多数时间,我情绪低落,懵懵懂懂,除了每天与宿舍兄弟研习实况,以及周末与新逼狗鹏聚餐外再无乐趣。而对于整日兴高采烈,忙忙碌碌,行动迅捷,健步如飞,有正经事干的那些人们,我牙根发痒,气急败坏,持毫不迟疑的攻击性态度,只想把他们按入墙根痛打一顿。 小美从没有一字一句关于造成这种局面原因的阐释,这让我对自己感到失望,开始怀疑从头到尾都是个虚幻的梦。那个跟我撒娇儿的女孩不是她,那个十指轻抒的女孩不是她,那个蜷入座椅的女孩不是她,那个倔强坚定地告诉我荷兰肯定能小组出线的女孩也不是她。我们擦身而过时的互不相视并非心照不宣,而是因为她根本就不认识我。那些粉色的片断,只是我编织出的一个个噫语呢喃罢了,它们像一朵被冻入冰中的盛开的向日葵,看起来绚烂芬芳,美丽异常,而若伸手触碰,却只能感到满指的冰冷。 5/29/2006 未完别待续 <3> 20
爸爸妈妈在北京呆了两天,即使再舍不得,也不得不把他们的儿子撂在这里。被找到的时候,我正在学校小东门旁的水泥地上踢球,他们隔着围墙栏杆叫我,然后我们沿着围栏的两侧走到门口汇合。他们又叮嘱了几句。想到就要离开他们自己过日子,我有点为这猝不及防的变化和已欺到身前的孤单而难过,甚至有点想流眼泪。周遭空气里也坠满了让人难以呼吸的沉重的依依不舍。等他们转身离开时,眼泪真掉下来了。提到这些,我很是有些害臊。
21
宿舍像一切不由分说被迫组建的集体一样开始了磨合期,磨合期里少不了种种矛盾。但当慢慢调解、各自化解、互相了解和努力理解之后,我发现宿舍成了学校里最舒服的地方,因为宿舍里没人干涉你的自由。对于在一些事儿逼那里被认为是天大影响的事,我们会动动脑子想想,那些事真的是不可忍受的吗?我们自己肯定不做那些事吗?就算不做,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制止别人去做吗?
想明白之后,就不会如他们一般急扯白脸地跳出来维权,好像自己是这世界上一个多么了不起、多么独一无二、多么神圣不可侵犯的存在一样。对于一般程度的影响,我们持以相互谅解、相互忍让和相互嘲笑的态度,这份嘲讽把周遭压力降低了很多。看看不那么成功的宿舍,他们像披着厚重鳞片,戴着硕大的脚蹼生活在五千米深的海底,而我们则一丝不挂,躺在水面上飘飘悠悠地晒太阳。 说实在的,赶上这么个对自己胃口的宿舍是我的幸运。只是这帮混蛋的学习成绩差得真是让人无法忍受。 22
在上下课的路上遇见时,我和小美从不互相点头打招呼或对话,而是彼此假装路人。我从这种气氛里提炼出暧昧感,然后放在嘴里啧啧有声地品尝不止。上课过程中我们不会有接触,因为她们坐在前面,我们坐在后面。所有女生的座位在上课之前就由一大堆书本杂物标识好,像路边的树上被野狗撒过尿一样。铃响前五分钟内,一个个女生宿舍的六人组合就像帮会茬架,成片成片呼啦啦地走进来,坐在某个成员提前来尿过的地盘上,扬首四顾,气宇轩昂。而我们则分头行动,铃响前一秒才慢吞吞地走进教室,随便寻觅一个后排角落,开始发呆。
我认为她们宿舍的占座行动不可能是小美的主意。即使她是这行为的既得利益者,也不会是此举的主动参与者。因为她有着如此浪漫的内心,不可能把精力放在这种市侩业务上。 而热衷此道的女同学们,她们仅仅十八岁就成了彻头彻尾的婆娘,热爱计较薄如剃刀边缘的一丁点得失,如果自己占不得便宜,那么一定要让对手们吃亏,并视之为人生的终极目的。她们人生的顶点,就是在和一个又一个菜市场小贩有关两分钱高低的争斗中获得胜利。 我烦她们烦得要死,却又太软弱,不敢打开教室的窗户,把她们占座的用品和她们本人一个个地扔出窗外。作为替代,只好在上课聊天时,用阴损恶毒的语言攻击她们自以为是的发型和化妆,以及那些从未美丽过就已经走了型的身材。 23
小美上课时很安静,总在低头忙着什么,又可以确定不是在学习。教室时常会出现一些哗众取宠者故意抖出的毫不可笑的笑料,在那些前排小个子女生前仰后合的时候,小美永远面无表情,既不抬头四处寻找事发地点,也不满脸好奇地询问她身边笑得喘不过气的姑娘。她在任何时候都是那副样子,低着头,进行着我所不知的神秘活计。
我喜欢在上课时给她发短信,喜欢在后排看着她的背影。按下“发送”几秒钟后,她放下笔,轻巧地抬起右胳膊,从衣兜或书包里摸出手机,翻开机盖,默读绿色屏幕上的黑色小字。而后姿容曼妙地连续揿动键盘,每一下都像直接按进我心里。让我感觉这儿的空间有条别人看不见的细细丝线,两端连结并只连结我和她二人。 最能让我心花怒放的是,她没被哄堂大笑的杂耍逗乐,却在看完我的信息后,脸颊弯出一道闪烁着彩虹般光芒的弧线,像把削铁如泥的上古神器,电光石火地扎进我胸腔的心脏里。 更能让我心花怒放的是,她双目无神地侧身趴在桌上,直到手机的再次提示,才回转了神色,铿锵有力地开始回复。也即,彼时彼刻,她唯一期待和需要的,就是来自于我的话语。 遗憾的是,这两种情形,几乎就根本没出现过。 24
我坐在开往西安的火车上,听着隔壁座位几个来自上海周边地区的妇女之间以比较各自家庭富有程度为主要内容的对话,感到有些疑惑:难道那边的人是靠这样的对话联系和增进感情的吗?
随即,让我更疑惑的想法出现了:如果您们的生活习惯如您们所说——丁点的感冒都不能忽视,一定要进最好的医院花最高的价钱买最贵的药;郊区的房子不能住,一定要像您们一样住进繁华市中心的住宅区;不能与外地人和民工一块挤地铁和公共汽车,一定要开自家私车——的话,那么,您们为什么会和我这个穷苦学生一样,在颠簸不已的、拥有会把牙床睡疼的塑料桌面和无法伸直双腿的拥挤座位的硬座车厢里度过整宿,前往我们共同的目的地呢? 25
张姝有着一个怪名字。汉语中表美女义的单字有很多,为她取名的家中长辈却选择了这个颇显生僻的成员。其实生僻字并不烦人,真正烦人的是长着平易近人的外表,却又拥有想落天外读音的字,它们比那些静躺在字典深处蒙灰的非主流者们更让误读人和被误读人尴尬。“姝”就是那样的一个字。自己的名字成了一个恶作剧,不知她心里会作何感想。
几乎所有老师点她的名时,读完姓之后都要停顿二至三秒,然后或迟疑或坚定地大喝一声:猪! 伴随着那些随时都会响起的廉价笑声,张姝的头上冒出青烟,还得强作镇定地纠正老师:叔。 老师很不解,他抬起头来看着张姝:叔?我都能当你爷爷了。 26
想要接近一个女孩,就要先接近她身边的姑娘,即她的闺蜜。把她的闺蜜伺候好了,闺蜜就会为你的奸猾计谋大开方便之门,那么达到目的的难度就降低了。所谓家贼难防就是这个意思。
这是在双方都不成熟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的招数,因为如果双方足够成熟,当面锣对面鼓真刀真枪地浴血拼杀一番,可比这种小偷小摸的江湖打把势卖艺伎俩清楚利索多了,副作用也小得多。我显然不够成熟。无论再怎么擅长给自己脸上贴金,也没法否认这一点:一开始会去认识张姝,完全就是出于这个功利透顶的想法。 一位有人追求的女孩的闺蜜,一般长得都很难看,这也是喜爱实施上述低智招数的低智男们必须付出的代价:他得不断地讨好这位难看的姑娘,和她吃饭游玩继而设计战术,把本应用在正主上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先在旁门左道上挥霍一番。然而张姝却长得令人意外地不难看,也就是,如果有人想要追求她而主动讨好与她互为闺蜜的小美,也是完全正常的。和她混得相当熟,这让市侩之极的我有种赚了的感觉。 一段时间内,她担负起了我和小美之间传递一些实有物件的固定线路专司邮递员的角色。虽然这任务从体力消耗和工作时间上讲十分轻松,但你知道,这并不是一份让人舒心的工作。 她再形容猥琐,再半脸雀斑,再大大咧咧,再亲切温和,再不摆架子,再自来熟,再人来疯,也和她周围的所有密友一样,只是心理远未成熟的小女孩罢了。当我意识到这些的时候,就不再交给她如同粘粘滑滑的鼻涕一样恶心的传递任务。好在她的忍让给了我过而能改的时间和机会。 27
我怎么感觉自己像在写一封言辞巧妙的情书,或者检查,或者悔过书,或者求职信,或者入党申请书一样?那么,我不得不假模假式地申明,这里所有的破烂文字没有任何目的性可言,谁要是能看出什么目的性,你就快他妈给我滚远远的。
28
Nirvana的那张专辑出乎意料地吸引了我。先是喜欢上了《About A Girl》、《Dumb》、《All Apologies》,然后是《Come As You Are》、《Pennyroyal Tea》、《Jesus Doesn't Want Me For A Sunbeam》,然后是《Plateau》、《Oh, Me》和《Lake Of Fire》。至于《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那血淋淋穿透灵魂的嚎叫实在让人难以正视。
我开始喜欢上这样的音乐,因为它们有着一个鲜活真实的精神内核。被这些内核照射的结果,是更容易发现自己的本体,而非被某种易被炮制和训练出的模式化感情调度员牵着鼻子。那些东西完全无视头脑和智力,沉溺其中的人们却还不觉其辱,为被人精心设计的饵所钓出的感情自怜不已。 这些我喜欢的音乐,宿舍的兄弟们统称之为“怪物歌”。 29
04年7月的第一天,假期宣告开始,我们结束了大学第一年。 小美要回家,张姝要去火车站送她,徐兔子要找张姝一块逛街,我要找徐兔子逛街。这些链接将最终的情况变成,我、徐兔子、张姝三个人送小美去火车站,然后再一块逛街。 那天有点阴天,零星落着雨点。我和徐兔子蹲在宿舍楼门口,等她们出现。小美背着稍大些的包,张姝拎了个小手包,两个人像森林深处摇摇晃晃闪出来的小松鼠一样,像要闪着晶莹眼神问我,刚才掉进泉水的斧子,是金的,银的,还是铁的? 她从手机屏幕上一笔一划的文字摇身一变成了个发丝纷乱,身体单薄,小拇指略带奇怪弯曲的实实在在的姑娘,她的声音从我那蓝色单音单色诺基亚的嘀嘀声,乔装改扮成了冷静自如又带点低沉沙哑的女声。我有些失魂落魄和神经兮兮,可能一路上都因为和她的近距离接触而显得很不自然,这表现在,我突然很在意自己每一个动作给别人带来的印象和感觉。就连给一白发老太太让座这一日常行为,都在心里犹豫了一下:她会不会认为我是故意做给她看的?我还让不让这个座了? 如此在意别人感受的经历,只在那辆808路公共汽车上出现了一个小时,自那之后再也不见。如今,我在公共场合也可以毫无顾忌地干出种种有些人会害羞的事,脱换裤子,整理内衣,重系腰带,打嗝放屁,吃葱嚼蒜,对其他人不避不让,不管不顾。我不再为恼人的拘谨而心烦,而是有时担心,会不会突然冲出个带着红袖章的老太太,以无视风纪、伤风败俗为由把我抓走。 5/27/2006 未完别待续 <2> 10
2005年的夏天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夏天,因为广泛意义的无事可做,因为节节攀高的气温折磨得人无法入睡,因为我们在营房里能够清楚地听到衔枚疾奔的期末考试,它前来刺杀我们,准备取走我们的性命。而摸摸自己枕头下面,却什么武器也没有,没有戈,没有匕首,也没有史密斯·威森的.38口径手枪,我们只能束手待毙。
那时我们住在全校条件最差的宿舍楼,里面没有任何现代化设施,我们宿舍的门只有一个伪装的锁,任何人拿一张卡片就能轻易捅开,八位宿舍成员里没一个人有钥匙。但我们从不怕丢东西,因为不管是否上课时间,宿舍里永远有人。 由于晚上断电,所以电风扇没法在极需要它的时候发挥功用。我们只好到水房去冲凉水澡,这活动被称之为“泼盆儿”。就是用洗脸盆盛满水,一盆盆兜头浇下。用凉水控制的温度可以保持半个小时左右,要是你能在这半个小时之内成功睡着,那运气不错,这一夜差不多能过去了。如果不能,那就起来再泼一盆儿去吧。 最操蛋的是,在普遍食欲不振的情况下,当凉水超越饭成为更重要的生活必需品时,这宿舍楼居然会在晚上停水。那时全楼的人都像《甲方乙方》里那个大款盼他的大奔一样盼着水来,一旦出现,立马拎上脸盆奔向水房。那水流比两岁小孩的尿还细,我们就一起低头掉眼泪,这样才能很快盛满一盆。 考试周来临时,宿舍楼通宵给电。本以为这能让夜晚好过点儿。但我错了。宿舍里四个台式电脑,有三个在下铺,通宵给电对于这些电脑的意义就是可以24小时不关机,或者下载毛片,或者网游挂机。一年后的现在,我仍然不敢回想它们产生的可怖热量。从楼道里打开宿舍门,你就会像消防队员冲进现场一样感到火苗扑面而来,把眉毛头发燎成一团。我下铺的电脑像一把永不消失的文火,我的床板成了锅,我的床成了锅床,我是被煮着的某种气息奄奄的生命体。 写到这儿,我禁不住满脸讶异地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确实完好无缺。难道我真把那样的日子都挺过去了吗? 11
那个夏天的一次半夜,我被热醒,再无法睡着,穿上衣服,抓了几盘CD塞到包里走了出去。准备自己去避风塘,那里起码有冷饮和空调。
为了少走点路,我从学校的小门跳了出去。神志不清,头脑发晕,致使T恤的下摆挂在了铁门的尖头上。人都到了地下,衣服下摆还在两米多高的门顶,把那件黑色I3抻得像肉摊上摊开挂着的一头死猪,像恶魔城里伸展开翅膀的黑色蝙蝠,“Only The Strong Survive”的图案扭曲变形。我把衣服拽下来,刮开一个小口子。我叹了口气,至少艾伦·埃弗森半夜不会被热醒吧。 避风塘人很多,好在我认识当晚的值班经理,她把我安排在一个很舒服的小桌子上。桌上散放着茶壶,茶杯,冰淇淋,一张《暮良文王》,一张《Placebo》,一盒0.8的中南海。我戴上耳机,在还没来得及产生要是某某也在就好了之类虚妄幻想的时候,就睡着了。 12
小美喜欢画画,这是我后来知道的。不止是喜欢,她也挺会画的,从来都是自己创作,绘画在她那里是超越了一般的兴趣爱好范畴的一个项目,暂时也还没成为谋生手段。不是长期的科班训练出身,也不是只会临摹的少女漫画读者,不是精准如工业设计一般的绘图,也非国画或油画等传统类别。这么说吧,她是一位涂鸦爱好者。打开猫扑网站的涂鸦版,你就知道这样的人在画些什么了。我也是认识她之后才知道,中国民间原来有这么多热衷此道的人。
13
说起来,漫画家的梦我也做过。小学五年级的我和同学看漫画看得天昏地暗,并像一切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一样准备自己创作,准备成为鸟山明、藤子不二雄、陈翔或者姚非拉。我们找来八开大白纸,打格子,给自己起笔名,画一个代表自己的卡通形象,没有故事梗概,没有任何设想,连书稿名字都没有,就开始了创作。虽然我们的态度确实认真严肃,晚上征用妈妈的写字台,在台灯下用格尺打着速度线,但四五格之后,我们就像一切对天高地厚略知一二的小孩一样放弃了。并且再也没捡起来。
我爸有个哥们儿,我叫他王伯伯。前几个月我去看他,他儿子——一个正上初三的男孩,也把成为漫画家当成了自己的理想。初三时的理想,就值得认真对待了。他给我看他的画,非常非常好。但重点高中不会因为你出色的漫画能力就要你啊。当我亲口对他说出这句话时,我恨不得跪在地上往死里抽自己,十个二十个一百个一万个大嘴巴子。我赶紧往回找补,我不能让那样混蛋的话伤了他的心,毁了他对这世界的健全认识。我更不能承认,自己在不经意间已经快要成为这世界的一个龌龊零件。 淘淘啊,哥哥真希望你能顺利考上重点高中,你爸爸会给你买台有着好显卡的电脑,加上扫描仪和压感笔,你就距离梦想更近了一步。将来有机会我再让你认识我的大学同学小美姐姐,让她略微指导你一二。那可该多好啊。 14
一进宿舍,爸爸妈妈目瞪口呆,因为十平方米内是四个色儿褪得看不出来的上下铺铁架子床,要住下八个人。边楼上楼下地搬东西,爸爸妈妈边说,比想像的条件可差远了。我没什么感觉,因为印象里的大学宿舍就应该是这样的,逼仄、拥挤和脏乱。我对住处的要求也不高,事实上,我还从没想过对住处应该有什么要求。
一张床,床边墙上横亘的金属架子,一个铁柜和半边用以放箱子的床底,就是学校发给我的空间。满满一后备箱东西最后只能留下一半。我们跟同宿舍的同学大致寒暄了几句,就离开学校,到东城去住了。晚上和爸爸在簋街吃的火锅,他问我喝不喝酒,我说不喝。 我想起了早晨从家离开之前,在奶奶家吃的饺子和苹果,奶奶说出门吃苹果就平平安安的。吃完饺子,爷爷破天荒地对我讲了一番话。是对我独自离家的告诫等等。破天荒是指,这么些年来我爷爷从来没有单独与我正经交谈过,无非是吃了喝了上哪玩了之类家常磕儿。所以那天我有点惊讶。只记得他话里的一点,就是在北京不要参与政治运动。 老两口送我们下楼上车的时候,爷爷眼里分明带了点泪花。爸爸妈妈都不会注意的。因为从记事起,他从来没对我和我哥两个大孙子表露过什么感情。 15
大学的课程颇有些乏味,但我认为那是些伟大的课程,是能够帮助人们更进一步靠近世界本质的训练。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常微分方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值分析,抽象代数,微分几何。光是看看这些课程名字都让人心潮澎湃,虽然其中的好几门我都没及格。教授这些课程的老师有些还凑合,有些很无聊,而学院里管理他们的领导则是无聊到了头。我根本就懒得一一描述他们。他们聚集在一起,一个赛一个的荒谬绝伦,像在进行一项看谁更操蛋的比赛。当你看到某件事后,觉得这真是操蛋事的顶峰啊,那你就完全低估了他们的能力。他们之中的某一个一定会在很短时间内做出让你瞠目结舌的更操蛋的事情来,没有最操蛋,只有更操蛋。几年之后我肯定难以想起这些人的名字和容貌,不管他们是挂过我的还是对我不错的。认识他们实在是个悲哀。
16
不仅是这些人,其实我对已度过的一小段人生中的过客们一向懒于记起,这在曾与我关系暧昧的一个个女同学们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当她们从身边的生活中消失,到了我到不了的远方之后,我便不愿再记起她们,不愿回想那些曾使心念一动的瞬间,不愿回想那些带有甜蜜忧伤的时刻,不愿回想曾有过的对未来的虚幻憧憬。那些一个个出现又消失的名字,只能成为面目含混不清倏忽不见的角色。像RPG游戏里的NPC,对话之后便再无必要现身。
说实在的,在她们还在身边的时候,我真害怕她们的消失,害怕她们会被我遗忘。但当一切确凿发生后,我就翻脸不认,毫不客气,决绝至死,像背对城墙走上取经路的悟空,像在反击中带球狂飙突进的亨利。 若要找原因的话,也许是这样的:心念一动和甜蜜忧伤们在发生之时显得美艳无方,当特定时刻翻过,再回头看去,它们就形容枯槁,面似死灰,再不具备当时的容貌和神采,反而浑身上下透着欺诈感,让我感到恶心。 17
宿舍里的同学很快就熟了,周遭几个宿舍的同学也很快就熟了。我到隔壁宿舍的一哥们那儿闲坐着聊天,看见了杂乱码在床边架子上的两摞大约五十多张CD。
“我操,你这儿这么多CD啊”,那场面把当时的我惊着了。一张张拿起来翻看,居然不是我熟悉的王菲、陈奕迅和孙燕姿们,那些塑料片上面居然印的都是外国字! 我仔细辨认,也只是大略听过几个名字,有Guns N' Roses,有Jeff Beck,有The Cranberries,还有宫崎骏的电影原声和肖邦练习曲。这里除了The Cranberries,别人的作品我根本就没听过。 “这——有文化啊”,我按照习惯,做出一副无知小孩儿对于超出他们理解能力的东西讽刺时的腔调,实际上心里震动很大。那些神秘的塑料片们让我很兴奋,因为我愿意接纳和感受新鲜的,超出目前认知范围的东西。那个肖邦练习曲更是让我肃然起敬。可能正如兄弟们所说,会装逼的女人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不是我的。咱系一女生的,我说跟她换点盘听,结果我拿了两张她给我抱这么两摞下来。” “哪个女生啊?” “就我们天津那个,个不高,梳个辫儿,带个眼镜。” “是不是挺黑挺瘦的那个?” “对对,就是她。” “没看出来啊,这么有文化?” “有嘛啊,瞎听她也听不懂。” “嘿嘿,我觉着也是。我挑两张拿走听听啊。” “拿吧,别给人弄半儿了。” “啊,知道。” 我挑了Nirvana《MTV Unplugged in New York》,还有别的几张乱七八糟早已忘记名字的。小美的这张CD是领我进入广阔音乐世界的敲门专辑。 18
我讲不出笑话,说不出让人感到好玩的事,编不出精彩绝伦的故事和跌宕起伏的情节。我如此没有想象力,以至于发现当时具体的对话已被我忘却时,就只能手足无措地等待,最后在键盘上敲出絮絮叨叨的个人心里感觉。这些句子都以“我”开头,显得无比自恋和眼界狭窄,让人心生腻烦。
19
新逼有过一个著名的“廊坊幻想”。就是,很近几年内,我会拥有我们家在廊坊的那套房子的使用权。里面会有尺寸不大的小电视,一部性能良好的音响,随意散放的书籍、CD、杂志等等。没事的话,我、他,和那两个特定的文艺女青年就会上那个房子共度周末。她们俩互相认识后迅速地喜欢上了对方,程度甚至多于喜欢我们俩。我们四个随意歪在沙发上看DVD,我和新逼喝茶或可乐,她们俩嚼着零食。看完之后限时30分钟每人写出一篇影评,再互相打分。然后,她们俩在画板上边研究画艺边创新作,我们俩看欧洲联赛。夜深,正好两间屋子两张床一分,伴随着音乐该干点儿什么,大伙都知道。 第二天睡到自然醒,她们俩一块在厨房里弄饭,我俩打打下手,四人吃一顿其乐融融的午餐。 我也对这样的设想流出了口水,实际上这个梦想包括了我们常取笑的一切:波希米亚和布尔乔亚的2B调调,文艺青年的酸腐矫情,耽于生活卿卿我我的小甜蜜等等。但我们却被这些东西迷的五迷三道。 好在生活从不纵容我们,它奉送给我们毫不留情的响亮耳光。表达完廊坊幻想的第二天,新逼就和那个特定的文艺女青年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了。他没有我的命好。 5/26/2006 未完别待续 <1> 0
我用石康《晃晃悠悠》的第一段话当作自己QQ的个人说明已经好几年,在那个程序还没有被挂上种种乱七八糟功能的时候就用上了。我觉得这段话挺酷的,透着冷冰冰的无动于衷和甚于其表的无可奈何,好像在人生的任何时候,这段话都不会让人恶心。事实上,它几年来都没有被换掉,是因为几年来我的毫无进步,是因为几年来我仍然是一个容易被某种情绪压制的,智力和人格都不够强大的人。
有素昧平生的人跟我打招呼,95年就恋爱8年啦,够早的啊。我说,嘿嘿,是。 1
那个时候她是一副纯初中小女孩范儿,黑黑的头发,有时绑两绺小辫,有时马尾,个儿不高,戴副无框眼镜,背个绿色的斜挎包,包挺旧的,假装波希米亚风情。穿条牛仔裤,以及种种颜色的不知牌子的帆布鞋。
2
我刚下公共汽车就在天桥斜梯口碰到了她。是03年10月底的一个周末,上国际关系学院找村长玩了一天实况七,还打了网球,晚上住在他们宿舍,看了场皇家马德里对桑坦德竞技,齐达内接罗纳尔多传中在禁区线上打进一个挺漂亮的凌空抽射。村长白天一直闹腾要看,结果还没结束他就睡着了,剩下我跟他们宿舍湖北的一小子看完比赛又一块玩实况到清晨,三个小时里,我们只用了三句话:开吧,换个人,操。
睡醒后,中午才回来。我穿过自行车道,看见她冲着天桥走上去,穿件横纹彩条毛衣。我看了她一眼,她也看了我一眼,就过去了。我知道她是我们系的,但还不知道其实我们是一个班的。我心里想,这是上课时爱提前去占位置,上厕所也得叫上同伴,不管多没劲的事儿都能唧唧呱呱笑一阵的那种前排小个子女生,她们从小被父母严加管教,对世界的认知单纯而单调,认为考个高分就是她们生活的全部目的,这样女的我见多了,腻歪透了。那段时间我的傻逼姿态表现得要比现在明显得多,我心里想着腻歪俩字,眉头立马就能拧起,好像在试着从脸上写出来一样。 这本该是并不值得记忆的心理反应,因为我一年会腻歪一万多次,却不会记住一次。但从结果上看,这次还是不一样,否则我不会总能想起齐达内抡起的那一脚。 3
小黄,小猪,师傅,柳老师和我,一男四女,在夏日路边大排档摆满毛豆花生肉串和扎啤的简易塑料桌旁淡侃,这样的桌子周围有二十多个,每个上空都漂浮着带着各种感情的语言。我有点疑惑,难道我们不表达就活不下去吗?会像《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辛格先生一样一枪轰掉自己吗?她们个个笑面如花,互相交流着小烦恼和小快乐。突然四人都转向我,让我说对现在感情的看法。这真让人惶恐,红色的灯笼一下子变得白花花的。
有必要说吗?我问,有什么可说的。 说吧。唉呀,就说说嘛。耶,说吧说吧。声音又嘈杂起来。 我想了一秒钟,知道她们不是真的想让我说。只不过因为没的谈了而已。就像已经潦倒又不甘穷困的两个人没什么可说了就谈理想一样,就像火车卧铺的同屋是个外国人,你们只好谈足球一样。 没的说就不说也挺好的,我想,我这么呆着什么也不干就很舒服。我又点了根一品黄山。 小黄你猜这烟多少钱一盒?我张口了。 4
十来岁时我就知道,让别人背负自己心理和情感的一点小波澜是可耻的事。无奈,要实打实地做到这一点,我却已经用去了将近十年,目前才算初见成效。却还不知道这点可怜的成效,会不会像种种骗人减肥药的成果一样,在你还没意识到的时候就轰然倒塌,抹掉你曾经为那成绩而感到光荣自豪的所有刹那。
5
爸爸妈妈开车送我到学校报到时,京沈高速像往常一样无喜无悲,我感觉这还是一次平常的三百公里的家庭出游。但他们俩却不大一样,我爸穿了件淡黄色的翻领T恤,下摆掖在西裤里,不是他常穿的牛仔裤。妈妈打扮还比较闲散,但她却对我的着装横加干涉。我想穿一件蓝色红边的巴塞罗那恤衫,因为这件衣服舒服又宽大。她却非让我换上她指定的一件颜色浅的T恤,号称干净又凉快,我那件太难看,红配蓝讨人嫌,给老师印象不好云云。可是,我想,不管穿哪件我都是T恤、大短裤和光头,能好到哪去,老师又不是给闺女挑姑爷呢,穿得不好看还不让你上学了?
那是2003年的夏天,我们三口在学校大门口照了相,爸爸表情有点严肃,像送高考那天早晨在家的照片。妈妈笑得一脸灿烂,我不知该作出什么表情,因为身后的这个未知之地即将控制无人相助的本人四年之久。那时我的头发比现在短得多,那时我认为SHOX是球鞋的最高科技和理所应当的追逐目标,那时我喜欢孙燕姿,那时我踢球喜欢过人,那时我以为将来上天会发给我一部BMW,那时我以为开着BMW去参加同学聚会时还会穿着NIKE的Clima-Fit黑风衣和运动裤。 6
回忆把我抛入十分不堪的境地,我首先怀疑回忆的内容,然后怀疑自己,然后怀疑回忆本身,继而就是意义啊人生啊等等满满一篇全是扯淡的词语,我真想去门口人行道上找个刻章办证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拿到货后,给那篇字狠狠扣个大红戳:滚蛋!
7
军训时我注意到了一个皮肤白净的女孩,我很喜欢看皮肤白净的,最好脸上还有点青春痘的女孩。那孩子就是那样。后来我知道她有个很琼瑶很港台的名字,再后来我们没什么交往,再后来我们所有人都爱上了她,再后来我们又熟悉了,再后来我们就能在一桌上互相取笑了。她就是小黄。
写小黄的那篇博,是这半年多来最自得的一篇博。我写得兴高采烈,手舞足蹈,心潮澎湃,此起彼伏,洋洋得意,逢人就提。我当时简直觉得王小波附体在我身上。但这次,她不是主角,她以后会有机会成主角的。 8
我给在天桥碰到的那个女孩发短信,已经是04年的夏天。我们互不了解,没有任何有趣的事,有趣的话题,有趣的逻辑,以及有趣本身。那是纯粹的没话找话,我却猥琐地乐此不疲。现在很难想象,当时的自己怎么可以那么厚脸皮,怎么可以那么自我感觉良好,怎么那么肯定她会愿意跟我说话。在她还没表现出明显的腻烦之前,也时不时跟我闲扯两句。一次,我跟她说,你眼睫毛怎么那么长啊。她说,那是,要不怎么叫小美人儿呢。
这种不把我当外人的腔调一下子就把我勾住了,我长得又不高又不帅,我们又没正经侃过,她就愿意跟我用这样的话撒小娇儿。我一厢情愿地觉得我俩之间产生了种叫默契的东西。从那之后,我就叫她小美人儿,后来,就简化为小美了。 9
我有点腻歪了。但现在的脸上不再会表现出来。我真想讲个笑话,就是我,小黄,小猪在饭桌上会讲的那种恶心笑话,讲完之后笑,笑完之后再一本正经地说:一点也不好笑。 石康熟悉他的阿莱,祁又一熟悉他的微微,我却根本就不熟悉我的小美。好在我没想写青春小说,去他妈的青春。 5/25/2006 鱼相忘于江湖 这是我能想到的准最好结果,较之于传统上认为的当之无愧的最佳结果来说,若以短浅眼光来看,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极端,但若在一个比较统领全局的高度上来看则是几乎等同的。没想到在这件事上,这老虎机般的世界也可以为我转出个“777”,底下的出币口哗啦哗啦一片乱响。除了谢谢运气之外,这大概也因为我们都不是笨人。 青春期少女般的不满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头脑心智都成熟的人,以及放眼更广阔世界的自由与勇气。您不用知道我在具体指什么,打个比方您就懂了:我拔了出来,却依然坚硬。这难道不是一个男人能希求的最佳结果吗? 5/23/2006 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尊一声驸马爷细听端的 继开博大潮后,滚滚袭来的是搬博大潮,我认识的很多人都搬了,主要目的地是歪酷或Blogbus,原住址多为MSN或Blogcn,原因左不过是登录难和速度慢。MSN前阵抽了会疯,要评论首先需登录,点登录就找不到服务器,所以有人建议我换地儿。不过,我要那么多评论干嘛?能贴上新的得了呗,现在贴不上呆会能贴上也行了,要一辈子贴不上我就不贴了——系统都看不过眼你这絮叨劲儿了,你还能好意思接着写吗?我觉着这块小地挺好,不用费心弄代码、选模版,虽有小女生倾向和非国际网不能这俩胎记般特点,那我也愉快忍受,反正跟本人没大关系。再说人家名字早就说明白了,MSN——慢死你。
Blogbus是个不错的服务商,比较简洁比较人性化,挺淡雅挺疏离,没什么扯淡的功能,比较大气。歪酷以前我也挺喜欢,帮别人注册都从这开。它们现在功能是愈加华丽,捆绑上了个什么“非非共享界”,貌似“豆瓣”式的玩意儿。你要是在博上写一个带书名号的,系统就自动给你弄成超链接,点它能查到同样关注这东西的人们,要是满足某种条件,页面旁边还会出来一图片封面,让你特别关注。管理博客页面也单分出来一条“添加影评/乐评/书评”,好像博主真成了个专栏作者一样,好像写的不是篇新的文字垃圾一样,好像这新博颇有意义能教化众人一样,好像世界因为这篇博又美好了一点一样。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本人对和海量无名无姓人员共同分享爱好一点兴趣也没有,对在某个电影/音乐/书籍的主题下续上一句“我也喜欢!”一点兴趣也没有。 歪酷即将成为文艺重镇,团结无数有为青年,通过阅读和感受艺术作品向着对世界的认识更高更快更强方向努力。鄙空间像青春期少女事儿了吧唧锁着的日记,其实日记主人巴不得别人看,但人要真在日记后边评论两句,该少女又觉着隐私被侵犯了,还得撅会嘴才能爽透了过够了那份瘾。我就爱过这份瘾,对于多数博,观众应该没什么话可说,没什么说的就别说,反正这留言费劲,看完拉倒。您要真能死倔拧犟地把话撂下,那要么是真有的说,要么是真不缺时间。 反正我就不搬家,我就不大气,我就不分享,我就不文艺,我死守这滚着花边的加锁日记,我死守这少女间友谊交换载体,对评论我不删改,我不回复,我光防守,我不反击,我自个下底,我死不传中,我狂踩单车,我马赛回转,我单刀赴会,我直取黄龙,我衔枚疾走,我腹背受敌,我欲说不休,我絮絮不止,我像大帝一样护球,我一直带出底线,我非得耍到观众席上狂喊:这傻逼下,亨利上! 5/22/2006 砸到小朋友和花花草草就好了 ——评田华&杜磊《香草季节》 华语专辑里,只要封面是如同照大头贴般凑到一起的几个小男生,其中一个或多个长着长头发和浓眉大眼,同时在某种道具的帮衬下作深情款款和含情脉脉状(这被称之为“忧郁”),或者冲着观众呲出一口白牙(这被称之为“阳光”),那我们就知道,这几个人不是练乐队的,因为他们长得比练乐队的好看;也不是说对或群口相声的,因为说相声的比练乐队的还难看。他们叫做某某男生组合。
大陆的男组合较之港台和国外,更多以音乐原创性为卖点,而非F4式的纯色相、后街男孩式的青春气息或NRG的现代化舞步。除了原创性,内地组合一般还有纯情倾向,比如羽泉刚出道时的海边造型和水木年华的莘莘学子范儿。这张《香草季节》则更为清纯,基本上将歌迷群体定位为少女——首先,名字和封面设计风格都很清新,体现了浓郁的小朋友和花花草草情趣;其次,唱片内页里每首歌前都有段歌手本人撰写的,像常见于《花溪》《南风》这类杂志上的“心路丝语”式小题记。不能否认的是,这样的文字,其实对于十余岁的思春少女还是非常可心的。 男生组合要想红,即使他们已经有了能让女歌迷的眼睛瞬间变成桃红色心形的外表,也还是需要有动听旋律的主打歌,无奈专辑里前四首标着“HOT”的歌曲都没让我找着这感觉。相比之下,《米黄色衬衫》显得还比较流畅,《害怕有来生》的编曲似曾相识,《如果这世界上只剩下了海》的演唱听着十分费劲,像是边跑马拉松边录的,后面的《爱过错过》也将这感觉一以贯之,这首歌还让人几度从不同侧面想起了游鸿明。整体词作水准相对有些幼齿,当然也可以叫纯真和热诚,还是缺了点小聪明。不过,比起前面用惯常模式制作的流行小调和《萌芽》退稿般的歌词,最后木吉他演奏的《青春纪念日》和民谣版《米黄色衬衫》显得还有点青葱和感伤的意思。 虽然新人没新意,靓男无亮点,但好在制作还算精良而不含糊,李延亮任大部分歌曲的制作人和吉他演奏,录音和混音工作也都可以。但音乐素质本身的差距决定了他们还到不了和羽泉、水木年华平起平坐的地步。这二位还不足够帅的帅哥哥,若想在商业上高升几层,要么把自个整成言承旭和周渝民的模样,要么好好摆弄摆弄手里的两把吉他,写出首《最美》或者《一生有你》来。 《音乐周刊》碟评稿件 5/19/2006 青春误国,大学无需纪念 刚刚看完一个校园DV影片《完美动物》,出自沈阳某校,导演叫张德托夫。小闫说过这片子挺好,不过我一直没看。一是因为我对关于电影音乐等的推荐有点排斥,二是因为当初她从电影院刚看完《无极》的时候也跟我说挺好。 我看这片子更主要是为我们自己的DV剧本准备准备,看看人家已经到过了哪里。这部片子有点幼齿,要让我来评价,就是一部滥情青春片。当然它对大学生活的展现是真实不加掩饰的,这很可取,我们的大学宿舍基本就是那样——是指那相互嘲讽的气氛,而非真正完全相同。就自己的宿舍而言,我们从不会把女人当成一个话题,也不会在女友问题上羡人有气己无;我们比较诚恳真实,从不会让谈话陷入虚假的义气和豪迈氛围中;我生活的圈子里没有影片主角“大明”那样人格上带着难以更改的虚伪和懦弱气质的人,我们也不需要这样的主角把大学生活扒光。我要说的就是,我个人对于弄出一部青春片毫无兴趣。 套用窦唯一句话:青春误国,大学无需纪念。它不会让我怅然,不会让我反省,不会让我后悔,更不会让我思之流泪,因为我们的青春根本就不残酷。我们既非生长在莉莉周的绿色原野旁,也没书写西西里岛的美丽传说。我们从小吃得饱穿得暖,从没饿着冻着,父母教育得当爱子有方,就连青春期攀比吃穿用度时都得到了一定的支持,运动鞋运动服电子产品书籍磁带CD要什么有什么,闹点别扭也是因为自己不懂事;再大点收获了无数的兄弟,学着和异性搭话逛街玩耍和动真情掏心窝子;再大点干自己喜欢的事,若已经知道什么叫独立自主就独立自主下去,若不知道就跟风模仿下去,都能很快乐。没有黑社会,顶多在厕所打个小架;没有人被逼干援助交际,有也是自愿的。仅有的烦恼就是那套人云亦云的迷惘、茫然、别离的忧伤或盼望安之小富而不得的小农思想。这套东西被人说的太多,《动物凶猛》、《晃晃悠悠》之后,操练这个话题还有劲吗?何况,无论我们用什么方式表现,这话题本身就必把我们限定在矫情感伤的低端层次。妄图带动别人的感情是不智的事,如果带不动就落得一身恶心,而以我们的能力,就算能带动也是带动一批理性方面表现嫌弱的容易被打动的人们,也就是一群乏味的人,他们看好东西时萎靡不振,看无聊的东西倒都兴致勃发。难道得到他们的称赞很有意思吗?我们追求的应是高智和灵动,而非如性欲般见色起意的身体反应式的怀旧自怜和忧伤。 如果我们要写剧本,拍小电影,绝不会走这个路线动这个记录青春的话题,我的期望是写一个昆丁·塔伦蒂诺《落水狗》式的剧本,台词推动故事,结构上要新奇,就算不是一个整体式的环形框架,也要在一个准线形结构中在尽可能真实的前提下埋入尽可能多和有趣的暗地联系。对话不要煽情,要智趣盎然,要不动声色,要让业余演员用大脑使自己显得专业。少用无必要的快速分镜头,多用追拍或让-吕克·戈达尔式纹丝不动的长镜头。很可能以女性为主角。拒绝唯美,拒绝痛楚,拒绝易碎,拒绝崩溃;欢迎坎普,欢迎奇巧,欢迎心机,欢迎床戏。 《完美动物》的导演自称也是昆丁·塔伦蒂诺爱好者,还说该片用环形结构向他致敬。要我说,把四年那么长的时间内不连贯的事情们用环形结构表现绝对不是好选择,所谓的环形在这里丝毫看不出柳暗花明和妙手迭出的效果,纯粹没用的累赘和之后接受采访的噱头。我们这片子,要拍就比他的好,要不就一辈子拍不出来。撂句狠话——拍不成《落水狗》还拍不成《无穷动》么!反正拍好了,我就说是向昆丁致敬,拍不好,我就说是向陈凯歌致敬。 5/18/2006 FC Barcelona - The European Champion! 今晨,巴塞罗那在巴黎法兰西大球场对阿森纳完成逆转,2:1取胜,夺得俱乐部历史上第二个欧洲冠军联赛冠军奖杯! 这球看的真不容易,一兄弟带他俩同学过来找我和新比看,可我们学校旁边的避风塘早就座无虚席了,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最后想起了月坛他们去过的一个避风塘,因为不挨着学校,所以果然没什么人。 虽然坎贝尔的进球,阿森纳稳固的防守以及那个埃托奥的门柱让我有点急,但还是相信巴萨能拿回来,毕竟对手少一人。不过到了70分钟后,我是真有点慌了,这边亨利的每一次反击都让人提心吊胆。结果最后需要的进球来得那么轻快流畅,突然的插上和恰到好处的空当传球,这就是巴萨最迷人和最有杀伤力的地方。这场球,别的都不说了,必须高度称赞的是伊涅斯塔的表现和里杰卡尔德的三个绝妙换人。 埃德米尔森、范博梅尔、德科的中场首发组合硬朗度绝对够,但缺乏能把锋线和中场无缝焊接在一起的人,除了德科,那俩人的传球都没准谱,而德科却更多倾向横向转移。从伊涅斯塔替埃德米尔森上场之后,他在中场不只是如哈维般积极聪明的拼抢和控球,更重要的是他在一遍又一遍地将球舒服地塞到有威胁区域里,只有他在做有威胁的直传。下半场大量机会被创造,伊涅斯塔的功劳不可估量。 而里杰卡尔德的三个换人更是立竿见影,除伊涅斯塔外,老妖精拉尔森上场后作用太明显了,撤掉一个防守型中场,在禁区里增加一个高效接应点,他的接应直接导致两个进球。而奥莱格尔从比赛一开始就显得力不从心,防守和助攻的信心都不够,贝莱蒂带着一脸倔劲上来之后,给队友的感觉是右路是值得依靠的进攻线路。我看着比赛,刚说完下个进球该贝莱蒂策划了,话音未落,贝莱蒂就突入禁区自个抽进去了,打入这届冠军杯最后一个入球。 巴塞罗那终如我愿捧杯,这个冠军成色极高,是一路淘汰了欧洲另外两支仅有的论实力能堪堪一拼的强队——切尔西和米兰后,最终夺冠的,这绝对是一支能载入足球史的球队。 真是完美的一天,除了看比赛,没合眼的这24小时里每一件事都让我快乐——逛街、饭局、扯淡甚至被晃点。最妙的还是昨天晚饭后我新小黄小张四人坐在路灯氤氲的马路牙子上边侃边啃西瓜的情景,简直像部青春电影的片断,我决定下学期拍的DV片要用上这个情节。还是笑面如花最让人高兴,让可恨的王母娘娘脸离我远些吧! 兴奋兴奋兴奋兴奋,要是再不睡觉,我可就忍不住要记流水账啦,还是别让我轻易地就把这点小幸福宣之于众吧,哈哈。 5/15/2006 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 我比较喜欢夏天,不只是因为大短裤和大T恤,不只是因为可以显得比较轻快自在随便,不只是因为可以把球鞋全露出来,不只是因为踢球时出汗出得比较畅快,也不只是因为晚间的烤串和啤酒,更是因为大街上的姑娘们她们想露的身体部分都露了出来,尤其是光洁的小腿,这是我最爱看的景儿了。 前两天看彭浩翔导演的《伊莎贝拉》,除了对杜汶泽觍着肚子邋邋遢遢无所谓的外表形象颇为心有戚戚之外,光剩下流着口水看女主角梁洛施的细胳膊细腿细脚踝了。梁小姐身着热裤和小背心,光脚踩一双白色匡威帆布鞋,后脚跟还不提起来,这扮相像一把白刀子直扎进我身子里,再嗖地拔出一把红的来。彭浩翔必是也意识到这形象对我等纯情小处男的杀伤力,特意给了好几个特写。那脚踝上细细的小突起和小凹陷,看得我都想在地上打滚了,看得我都想爬墙上乱挠了(在此严正警告刘泽减同学,我挠墙那是行为艺术是情绪表达而非对某姐撒娇,请不要拿你的肉麻当有趣)。 今儿早晨一下楼就看见打扮似梁洛施的数位女生,让我清晨七点五十五分的迷离眼睛立马亮了起来,踪了她们一路。虽然我从不希望我觉得很牛逼的人物他们自己也觉得自己很牛逼,但是我还是要毫无保留地送出对那些愿意把自己美妙小腿公之于众的女孩的溢美之词。就算小腿长得并不理想,甚至是令人伤心的,只要有勇气露,我也持赞赏态度。最恨的就是三十多度的天还长衣长裤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那些(如果你们之中有纯正的穆斯林,请原谅我的措辞并自动将自己排除在外),你知道你们还有几年靓丽的青春可以挥霍吗?我都替你们惋惜呵!我恨不得明天给学校领导上道奏折,要求派一队保安在28号楼底下设岗,鉴定每个出楼女生的裙子或裤子长度,最低处在膝盖以下(含)的一律回去换去,不许出楼。若自认为有汗毛过重,大面积严重疤痕或罗圈腿等不宜展示瑕疵的须到到校医院开具证明,并经由所在院系办公室签字才可放行。这样一来,这些日子就变成完美的桃红色夏天了。 不过这样的想法既不公平又低级趣味,细啄磨甚至还包含某种歧视。不不,虽然我是个猥琐男,但对于歧视这类事还是最看不惯的。只是个小孩过过嘴瘾罢了,请原谅我这真实的下流的想法。说实在的,真正能把这夏天变完美的事是:快给我们宿舍装个空调吧。 5/14/2006 哪儿的事儿 距离窦唯在上海第一次开口骂人成为新闻焦点,到火烧新京报事件出来,已经绵延了很长时间。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名窦唯音乐的相当坚定的爱好者,也是窦唯本人相当坚定的支持者,甚至可以称作他的粉丝。但是这么长时间来,我没对人和在这里表露任何有关这些事的看法,主要是因为:首先,我不喜欢评论是非,而且是非本身就很难评论;其次,我是一个普通的在校大学生,一个平头老百姓,一个没有话语权和话语压迫力的人,没有人需要我的言论;再次,我想说的话,其实已经被我长期信任和喜爱的媒体记者以及评论者说出了,我再重复一遍没什么意思。这些人包括祁又一、张晓舟、杨波等。
祁又一说的对,窦唯从一开始就该离媒体远一点,包括只冲着音乐去的记者。他没有那么清高隔世,没有那么得道升仙,只不过是一个力求表里如一,力求某种一贯性、真实性和多数情况下正确性的普通人,只不过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话少了点而已。
这件事折射出的是我国的媒体报道底限在哪里,报道不同性质的公众人物,如以露面为工作部分的艺人与不以此为工作的音乐家是否应有不同标准,所谓娱乐新闻是否能够允许一定程度的造假,部分没有良知的记者是如何获得的名气和就业机会,报社领导应负怎样的责任,报道者给予被报道者的尊重应体现在哪里止步在哪里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不是某个人甚至某伙人能够很快解决的,而我个人还是更关注个体在事件中的地位、姿态和评判。窦唯烧车此举确实足够惊世骇俗,而我们是否有这样的毛病:对于给了你惊吓的事物就直觉般地开始恐慌和进行指责?在阅读了大量来自各方的资料之后,我还是作出了个人论断:对于窦唯,我永远相信并信任他所站在的立场对于这个世界的本质——而非某些畸形社会——来讲的健全性和地道感。也就是,在我的价值观下,窦唯是正确的,符合我价值标准的。因为我觉得,正确错误,善良邪恶,这些东西都不容易区分,不应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这世上一个时时处于变化和不确定性当中的人。而对于窦唯,我认为他永远是真实和诚恳的。我们其实需要真实和诚恳,可是在生活中,这些真的太少了。
最后是这幅新闻图片,这张照片太美了,我已经看入迷了。你看那个身着蓝色粗布衣服的男人,和那汽车上燃起的火焰。绝色。 迷离也不是总能打动人 ——评周先生《旋律967》 如果说大多数摇滚乐对于被甜腻流行小调惯坏的听众们来说,第一感觉就有点不太容易接纳——太噪,太吵,太声嘶力竭,太力拔千钧——的话,那么英式摇滚一定是相对比较容易接受的一个风格,因为其实所谓的英式摇滚就是原产并盛产于英国的吉他为主音乐器的流行歌曲,以旋律优美和节奏流畅为特点——这不正是让大多数人都难以讨厌的吗?
自“麦田守望者”、“便利商店”、“声音碎片”、“果味VC”等乐队发行专辑并取得一定意义上的成功之后,英伦之音在中国就有了点实实在在的热度,“达达”的一张十分漂亮的《黄金时代》就在主流市场取得了相当不俗的商业成绩。当然,真正使英式这个词让众多每天守着偶像新闻看的“歌迷”们都耳熟能详的人还是张亚东——乐队们受到的欢迎再出乎意料地热烈,也比不上天后和超女动动小指头引起的尖叫多。 平时在京城酒吧演出不多的“周先生”乐队也推出了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同第一张一样,仍是一辑整体风格统一的,不折不扣的吉他摇滚作品,第一声鼓点和第一声吉他的响起,就像是给英式做了个概念化的注解,让人脱口而出:纯英伦范儿,纯的。主唱的声音也完全符合英吉利海峡那边的Thom Yorke、Chris Martin、Brett Anderson这些正主儿们的神经质迷幻凄美呢喃梦呓般的等等特点。 专辑的曲编得相当流畅,达到了此种风格能流行的最重要标准,旋律也算比较上口,在完整统一的概念和音乐表现之下,《旋律967》的清新和《眼眸》的氛围营造是相对的小亮点。但问题是,从头听到尾后,能让人心头发紧的出彩的小段落似乎不多,哪段都还不错,哪段又都就那么回事,好像只差一点力道就能一脚踹翻你心里那个装着情感的玻璃瓶子,而现在那瓶子来回摇晃,就是不倒在地上干脆地迸裂。 当然,这也很容易理解,英式乐队的创作一般都是内省而孤独的,他们的音乐是为了内心的表现而非煽动听众,那些纤细感情也不是给人震撼和轰鸣那一型——记得94红墈台上周凤岭那精彩绝伦的面无表情吧?那就是我想象中“周先生”们的演出模样。毕竟,让受众迅速融入极度自我化的情感表达是件困难的事情,除非那些情感正是受众现在拥有的。英式风格的乐队很容易在风格形成之后变得有点固步自封,或许对于评论者和东游西逛听音乐的人来讲,这意味着不思进取,但对于乐队固定的歌迷来说,这些才是真正能切中他们内心的东西。 《音乐周刊》碟评稿件 5/11/2006 冲脸 刚上高三时,夏天还没过去,天明晃晃的,很热,我们都穿着宽大的T恤,忙着适应分班之后的新同班同学以及调整适应高三的心态和姿态。我们一下课就靠在楼道窗台上闲侃,忍受或抱怨着高温。可是连续几天,刚下课时总看不到吴磊,总是临上课时才看到他带着一脸水珠气定神闲地从楼道拐角回来,边走边甩手上的水。我们就嘲笑他那一脸的水——对于我们不懂的事,不管有没有可嘲笑的地方,总是要先嘲笑之,再弄懂之。 吴磊告诉我们,这是他新发明的休闲方式,到水房的水龙头底下冲脸,“贼爽”。我们很好奇,让吴磊下节课课间带我们去见识见识。然后,我们就围在吴磊周围,学会了这个动作,并纷纷各自实践之。 那确实是个有趣的动作和感觉体验,双腿稍微分开站稳,身体前倾,头放在自来水龙头底下,将脸转向一边,让流水奔上脸颊。不要把水龙头开到最大,那样水会飞溅四面八方,真正留在脸上的很少,还会导致周围人的怒骂。要控制在中间左右,让大部分水贴在脸上流下,而又不要让水流太细,那样会丧失乐趣。手也很重要,这不是洗脸,你不需要来来回回使劲揉搓,我自己最喜欢的方式是让手略略贴在脸颊上,不能紧贴,稍微留出点均匀的缝隙,然后让水流恰好流到手掌和脸的缝隙中,那感触确实挺奇妙的,像一块大小形状能随意改变适合脸部表面的薄荷片智能地贴在上面。 右脸之后是左脸,左脸之后是右脸,最后是耳后,如果不怕把头发弄得太湿,也可以选择冲一下脖子。每次冲脸时间尽量长一点,再长一点,那才能找到特殊的感觉。所以从吴磊授业之后,每节课间在水房你都会看到大概一半的水龙头被使用我们这样姿势的人占据——脸在哗哗的水龙头下,手放在脸颊上,一动不动,像以一个奇异的姿势死去,不明所以的人一定能从这一幕中看出点魔幻色彩,像加西亚·马尔克斯小说中的情节。也有很多刚上完厕所的女生等着洗手,站在我们后面等待水龙头,可是等了五分钟都等不到,气愤又诧异地另换新地儿,还不住地朝我们这边看。 最热的时候,我们几乎总要冲七八分钟,临上课前再回去,有时一直冲到预备铃响,有时一直冲到上课铃响,有时一直冲到上课铃响后几分钟,这时全班同学和上课老师就会看到几个脸上手上全带着水珠,穿着胸前一片被水洇湿的大大倒三角形状T恤,鱼贯进入教室的男生。我们都爱上了冲脸,每节临下课都和同学交流一下:下课冲脸去么。去。行,叫上谁谁一块。 因为冲脸,我们对自来水龙头也有了特别的情感,看见它像看见了好吃的,非要冲上去一用而后快。有次自习我和新逼去办公室,回来时溜进水房看见全空的一大排水龙头,这让我们十分兴奋,就把它们全部打开,哗哗流水声的回响满楼道都听得见。我们俩分别从一边冲到另一边,冲尽一切水龙头。正在弯腰时听到一声断喝:“干什么呢!你们!”,像是教导主任老谢的声音,给我俩吓了一跳,赶紧起来看,结果出现的是吴磊,乐得十分开心,“挖哈哈,俩傻逼,吓坏了吧”,随即对我们这活动表示极为赞赏和感兴趣,在我俩之后也从头到尾冲了一遍,然后水渍渍的我们仨一同回到教室,准备下课后一块踢球。 这活动很有创意,一般智商的人想不到,只有吴磊这样特低的才能想得出来。冲脸伴随着我们直到严冬,冷到谁也支持不下去了才停止。这个找乐活动只会在全日制高中那种地方才能出现,因为我们一天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一切活动都离不开那里,所以才出现了我们把毛巾、拖鞋、球鞋、队服等等长年搁在那里的现象,才让我们一年到头身着运动服,只是为了体育课、晚上五点到六点的吃饭时间、课间、下午上课前这些零碎时间里随时都能踢球。现在在大学,大家都在宿舍里打扮收拾得光鲜闪亮,出去见人、进行社交活动,体育运动之前换好衣服,运动之后马上脱下洗了。而那些穿着湿淋淋T恤满楼道溜达的孩子们,却再也见不到了。 Us and them 我发现,大一大二时,逃课的是不学习的,上课的是好好学习的。现在呢,逃课的是好好学习的——考研去了,上课的是不学习的——点名去了。
还有,以前,不去上课在宿舍玩的人对去上课的人说的是:点名了赶紧给我发短信。现在在宿舍玩的人说的是:点名了千万别给我发短信,影响我玩。 5/9/2006 暮春秋色 新比买了个iPod,让我给补补,我就从自己的存货里挑了小20G放进去,帮助其成为北京交通大学Top10牛逼的iPod。在此之前我已经帮助傻哥的成为青岛大学最牛逼的iPod了。顺便在他取之前这两天用用,我以前就说过,这样大容量的iPod还真像个东西,设计感舒适度实用性都几近完美。但是MP3播放器有一个天生的倾向性——不是缺憾也不是失误,只是与生俱来的倾向性——就是,这是个令人浮躁的物件。在可以连续播放12天不重复的音乐尽在一手掌握时,你就会发现想要静下心来安安稳稳地把一张专辑从头到尾听完都成了件有点困难的事。因为它提供的选择太多了,多到眼花缭乱,永远有数不清的诱惑就在你手指摩挲的距离内等待着,想要拒绝它们显得不那么容易。当然,这根本不是iPod的错,是使用者的心理在作怪,若是能够沉下心来,这也不是什么值得一说的问题。
最近总听Kraftwerk的《Autobahn》和《The Man Machine》,电子乐冰冷的律动、节奏和音色下有种很难表述的感情,既谈不上隐藏很深也没有显露在外,有时让人突然有点感同身受但多数时候更难以捉摸,而浮现其上的旋律又总是很抓耳朵。总之,最近对整个电子音乐系统颇感兴趣。
今天拿电脑的FC模拟器玩了半天《超级马里奥》,靠着S/L才一直没跳关打到了8-4,先放一阵(再捡起来就不定什么时候了,哈哈)。现在看来,我年轻时代打不通这游戏是完全情有可原的,它的难度完全超越了我那时的智商和小脑发达程度,和现在的也基本持平。
北京阴了两天,断断续续下了一天小雨,刚开始热的天气又给一巴掌拍回去了。雨水冲刷之下,树叶显得挺有层次感,像专门给练习素描的学生准备的模特一样。还有一个多月,我们就结束大三了,今天徐兔子同学提出一个创意:大家一块弄个小剧本,下学期用DV拍了,大伙演,大学也算没白上。虽然我对这最后一句结论的推出与前些句的逻辑关系相当存疑,但还是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写剧本?这帮人啊,动嘴说说都行,谁先动手干?还得是哥哥我啊。
本次日志标题来自窦唯和译乐队合作的《幻听》专辑。好专辑啊,可惜买不到CD了。 论风格 忽起灵感,把我们系跟我打过点儿交道的女同学们都用一种音乐风格描述,结果是这样的:
迟卓是流行歌曲,张姝是吉他民谣,
刘璇是华丽摇滚,小黄是电子合成,
小闫是环境爵士,柳晶是英式摇滚,
余潇是后朋克,宋微是Grunge,
王露是暗潮哥特,杨帆是原声大碟。
那么,敢问同学们,谁才配得上死亡金属这称号呢? 5/5/2006 哪位妹妹愿意在毕业K局上跟我整段对唱? 林林总总的流行歌曲中,男女对唱是挺有趣的一路。一男一女直接交锋,相互激荡,比之落单的低吟更为刀光剑影寒光凛冽一些,也更容易撩拨听者的神经。 古典型对唱歌曲的元结构是一男一女互诉相思之意,如云南贵州等地的山歌、对歌之类民族歌曲。这类歌基本就是赤裸挑逗两位歌唱者的敏感带,也可称之为皮条歌曲。广为我们所知的透着纯朴稚拙劲儿的山歌都是经过搜集者传播者和控制者层层筛选之后可登台面的,那些我们不知道的,也就是原住民们真正在唱的,那可是相当的直露、黄色、有煽动性了。前一阵子网上大为流行的“山歌三人组”,就给这样的原生态民歌一个见天日的机会——看过之后您就发现,山里的人民们实在太色情了,他们对于黄段子的理解和创作能力已经达到了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至于流行歌曲,早年流行的男女对唱是《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苏慧伦/成龙)、《选择》(叶倩文/林子祥)这类的直抒胸臆型,俩人缠绵悱恻,不离不弃,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便纵有千种风情,只为对方说。90年代初歌厅里陪唱小姐们练的就是这些,那时改革春风吹进门,中国人民抖精神,可以用歌曲这种文艺手法配上港台这个时髦标签,在挥金如土的场合里与众多萍水相逢的异性堂而皇之眉来眼去,怎能不让一夜暴富的第一批大款们心动? 90年代后期的流行歌曲越来越个性化国际化,对唱也撇开了原来那套陈旧庸俗的框框,向着层次更丰富,编排更多样的方向进发。男女不再卿卿我我柔情蜜意,而是多了份疏远冷淡和若即若离,歌曲中的两个声音个体感更强,更为自我。从《当爱已成往事》(林忆莲/李宗盛)的苦情歌杰作开始,这类对唱慢慢成为主流。大陆有对夫妻叫任静/付笛声,没有正式工作,专门在八流晚会上作甜蜜状深情款款唱歌赚钱,甚至曾红火过一阵,此时终于完全没有市场,只能靠给方便面和妇炎洁做九流广告度日了。港台方面对唱作品不算高产,但质量颇高。现在印象比较深的有《风暴》(李心洁/任贤齐)、《水晶》(徐怀钰/任贤齐)、《我不够爱你》(陈慧琳/刘德华)等等。 而我要特别提到的是莫文蔚。前阵一直听她的歌,发现有她参与的男女对唱歌曲,趣味和水准都很高,每首都有不同感觉。这些歌由于莫文蔚这特殊个体的加入而显得红润饱满,而且可以想象,把莫文蔚的声音换成另外任何一位女歌手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在她与任贤齐合作的《爱我爱我》中,和声衬托出的气氛迷乱暧昧,任贤齐的声音脆弱胆怯又神经质,如同一支英式乐队主唱,莫文蔚则慵懒决绝。“请蒙上我的眼睛,指引我路走,让我玩个相信你的游戏”“那和爱无关,是梦已散场,谁都给不起永恒的迷幻”“请断了你的线索,如果你要走,让我再爱别人时不泪流”“拥抱你,却不敢想和你的所有以后”“爱我,就留下来陪我,别用承诺”这样城市化的疏离语句使它成为男女对唱歌曲的时代级代表作。 与黄品源合作的《那么爱你为什么》开始的提琴声引人入胜,而且第一句抛却铺垫直奔主题,用副歌部分起兴,极有创意。莫文蔚扮演了站在黄品源对立面的一个无法指认的面目不清的角色,用Rap歌词毫不留情地敲打着主唱的幻想和内省。这首歌的重大创新是抛开了以往对唱歌曲中“男女分唱同样旋律的不同歌词部分,副歌部分合唱”的固定模式。在这首歌里黄品源和莫文蔚各自负责部分的旋律歌词句式无一相同,而且根本就没出现男女合唱句。莫文蔚的冷淡和黄品源的挣扎成了这首歌值得玩味的成功之处。 与伍佰合作的《坚强的理由》中,莫文蔚甫一张嘴“慢慢的流,掩盖不住的口,破裂在我的心头”,悲情意味就充斥整个听觉空间。中间和结束处大段的失真吉他solo把这感觉渲染得非常成功,虽有5分21秒的长度,却仍感觉意犹未尽,欲说还休。 与李宗盛合作的《遇见另一个自己》里,简单的键盘配器营造了迷离气氛。莫文蔚扮演的是低头面向自己内心,在分裂中徘徊的低调弱势角色,随着李宗盛的高调进入,循循善诱和当头棒喝式教诲,两人共同发现了自己。虽然最后一句“痛是因为爱还有力气”这个不明所以结论的匆匆摆出,落入了李宗盛自己早就难以察觉的已习惯的俗套,但整首歌曲,以至整张《十二楼》都体现了与众不同的制作态度,成为十分出挑的一张流行专辑。 还有与张洪量的《广岛之恋》,与周华健的《痛苦过》,与黄义达的《Set Me Free》等等,也都各具机心,别具一格。虽然流行乐坛的对唱歌曲层出不穷,经典式对唱在新一波偶像们的掌控下总有市场,如《屋顶》(温岚/周杰伦)、《好心分手》(卢巧音/王力宏),但莫文蔚基于自己独特个性的精彩演绎总能让她参与的作品超出同类一个层次。 我一直都想找个能跟我在K歌局中共擎莫式对唱的女性角色,无奈一直没有发现。她们或许是嫌莫文蔚太过暧昧,而与我一起在认识的人中间表现暧昧显然不是什么好选择——非常影响她们今后的发展前景。从小到大跟我对唱过的只有一位姐们儿,在系里组织的中秋宴会上来了次嘻嘻哈哈各怀鬼胎的《牵牛花》(锦绣二重唱/阿牛)。“我爱的人爱别人,嫌我长相不够迷人”“我爱的人爱别人,嫌我赚钱太慢吞吞”。 虽然前景暗淡,但我还在寻觅,找个愿意玩对唱的总比找个女朋友简单多了吧。到时于毕业宴会一片离愁别绪中猝然亮嗓,就算浪不了“爱上你是傻是对是错,是看破,是软弱”,也得来段《你一直在玩》(陈绮贞/陈升),“我的花让我开,我的花让我自己开,你适合你的,我适合我的,垂败”。其实我最希望唱的还不是这个,而是在“你更多的依靠我的展示方式,不是因为爱情,多么令人陶醉”下应和:“你若是要嫁人,不要嫁给我,因为我和你一样,要的太多”。 5/4/2006 FC Barcelona 西甲卫冕! 今晨瓦伦西亚被马洛卡击败,同时巴萨拿下塞尔塔,夺得第18个西甲冠军。
我太高兴了。自2000年开始的低谷期后,现在的巴萨达到全面复兴,成功卫冕说明这支球队的表现是稳定的,可以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持续保持高水平。而且,巴萨踢的是当之无愧全世界最漂亮最绚丽的足球,这支球队可以在足球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十数年之后依然会被津津乐道。
现在缺的就是冠军杯,十余天之后在巴黎,我等着更为狂喜的时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