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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2009 谢公宿处今尚在,渌水荡漾清猿啼 读了一本三联出的《梦回北京》,内容是近百个现代作家从1919年到1949年写北京的散文随笔汇编,从陈独秀李大钊叙述学生政府冲突的只言片语开始,到49年10月饱含不过脑子激情的御用文人吕剑的建国大典场面稿子结束。民国定都南京后,作为文化首都的“平城”大小文人都露了个面。最有意思的还是同题作文带来的比较感,周作人的絮絮叨叨,鲁迅的逼逼歪歪,谢冰心三步一咏五步一叹,大拿胡适的不偏不倚周正方圆,张恨水、沈从文、梁实秋、林语堂的温文绵厚,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如此句般的举例超过四个并列读者定然不耐烦的道理,也是我看这本书时悟出来的——各人语言习惯、眼界观点、欢喜好恶、脾气秉性,一览无余。窥一版而知全报,这小随笔集子,作巡礼现代作家的证据已经足够。
大家写到北京是真有感情,能看出来,和平时期的笔触是缓缓软软的,战争时期是悲愤难抑恨壑难填的,去国怀乡时候更没法说,那股相思劲儿,力透纸背,苍凉得撕心。老舍那么拿得住的一个作家,写下《想北平》,一时没绷住,弄出了“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这撒娇句子,最后“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更是白得像如今网帖里的“无语,飘走”。不过大腕儿偶尔的小失蹄,倒更让人觉得真诚。
周作人和周树人就是哥儿俩,就是掰得老死不相,一个住南极一个住北极,眼里也还是同样的冰山,无非是无边无垠和断棱缺角的区别。周作人的纠结都在自己的事儿,前门受了马队的惊吓,厂甸里货比三家,回家都要写出来,掰开揉碎,左思右想;周树人的纠结都在别处,长城倒是伟大还是该诅咒,洋洋洒洒写了夸北大的贺词,结尾又要往外择,说是人情活儿不接不合适。这车轱辘话爱好者家庭,去掉了谈话客体的分别,絮絮叨叨和逼逼歪歪哪有什么不同啊。
集子里有不少名字灌耳但自己平时又很少读到作品的,一看,大多出手不凡。俞平伯写《陶然亭的雪》,用的全是随笔classic结构,短句述景,“悄然的北风,黯然的彤云,炉火不温了,灯还没有上呢”,再慢慢往自己身上引。乍看无新意,细看全篇,结构上起承转合就跟运行精良的机关一样,没一处让读者难受,闲笔都一点不显故意抖机灵。精良结构上浇注了文字的温平醇和,再铺一层从心底往外冒的怀恋感情,回头看开头的短四句,立马觉得回味悠长。张学友《我真的受伤了》的那个开头,就是山寨版的《陶然亭的雪》。
还有郑振铎,《访笺杂记》写搜访明代雕版画,走遍琉璃厂书店求版求印的事,平铺直叙之中,偶尔夹进对话原文照录,节奏把握极好,且文字清通,能用一个字决不用俩。或叙闲话,或正色评议,都够风度翩翩。在当时的时代语境里,郑振铎的语感绝对上佳,无愧一代大家。查Wiki,说他58年率中国文化代表团赴开罗访问,飞机失事,遇难于苏联。看来是一个文化团都挂了,难怪中国后来就不怎么有文化了呢。
丁西林写《北京的电车真的开了》,一本正经的搞笑贫嘴甚至有点王小波的意思,吴伯箫写《话故都》,声声啼血,郁达夫写《北平的四季》,四平八稳,吴祖光写《广和楼的捧角家》时才十九,虽然年轻,但已经有写老本行的精研细著劲儿,而且很三俗。其他能看出作家特点的段落也不少,林语堂一开口就像是英文翻译过来的,朱光潜看北平的眼睛里,确带着审美家式众生平等的世界观,还有一位叫徐盈的记者,写的《“笼城”听降记》,登在重庆的《大公报》上,说日本投降后国民党重庆政府接手北平后的种种惊诧之事,是全书所有新闻报道里最具现代气象的一篇,冷静、直接、克制、少煽动,加入了作者的思想,而且紧扣边界,并无个人表现欲溢出,作为新闻报道来讲,结尾“自北平到重庆,航空五小时可达,但是心声呵,到现在还没有达到此呼彼应的程度”也尤其出色。
丢人的也不少,冰心是为一例,写《到青龙桥去》,满篇废语,说无病呻吟有点过,但是一分的呻吟,她也给叫得声震屋宇,叙事三句不出,一定拐回自己身上,叙述那点狭窄眼界下的小看法,满是感叹、惊异,看见芝麻大的事,也想喊出来让地球抖三抖,不问问读者承不承她瞎努的这份劲儿。还有一位叫熊佛西和一位叫杨刚的,基本上是用感叹号代替逗号和句号,QQ聊天室里非主流气味跃然而上。以解放军进城和共和国建国两篇收尾全书的吕剑,想必是如今中宣部范文的理论来源,血气冲掉大脑,大而无当的无教养吓阻了准确用词的美德。不过这也算是不入流的选手了,说来也觉无趣。
这本书文章基本按时间排列,就当口述史,看来也很有意趣。起码通过这本书我对三一八惨案、七七事变之类都真正有了概念,个人记忆的鲜活面前,十几年来的历史课本显得也太无力了些。再从时代大背景的变迁看北京老百姓的生活,日军卢沟桥发难之前,一片安宁祥和,文章净是闲到无聊的收集童谣、俏皮话,记述小吃、书、雕版画,聊地台戏、放风筝、庙会、说书的,一派不务正业的景象。七七之后直到建国之前,文章里责骂、嗔气和血腥味儿陡然重了起来,认两个字儿的热血青年都敢抓起笔胡写,也不顾什么文士的风度了,不过一定是培育了不少为民族杀外敌的小英雄吧。
最该写,也最不愿意写的,就是已杳然消失的老北京劲头,它在书页中还活灵活现,可于我今天所踏的土地却是貌合神离。德胜门、陶然亭、西直门外,名字还在,老人们引以为傲的“这里不像新城市到处都是高楼,北平的房屋都是低矮的平房”已不敢再说;Daft Punk唱《Television Rule The Nation》,北京就是Air Conditioner Rule the City,现在夏天屋里屋外的温度,就像不断拉开的贫富差距一样,越行越远,让你无法拒绝选择,无法模棱两可,只能听任身体,投靠势力大的那边,所谓工业的贡献,人工的清凉,哪还有郁达夫写“在北平城里过夏,实在是并没有上北戴河或西山避暑去的必要”的景儿了。——算了,物是人非的糟糠话不必一再重提,拿遗老遗少、归国华侨、动不动就想当年的架子,其实也没那么有意思。 9/12/2009 云南琐记五篇挑食者 作为一个挑食者,对你最大的挑战不是饭桌上邻座的直接探询:哎你怎么不吃啊?那很容易应付,没少吃啊?花卷都是我吃的,或者,我饭量真是不大,云云。那是个不经意的明枪,你必须轻飘飘地支应,必须选择易如反掌的欺骗。对你真正的挑战是饭桌上闲聊时提到别人,哎那谁谁他不吃什么什么和什么,别人大口咽下米饭,说:咳,饿他三天就好了! 听到这儿,你头皮一凛,别人本意虽是示好的玩笑话,但你心里明白,对于自己,这也是斜斜刺来的剑锋。你边笑边抹去鼻尖上的细密碎汗,扪心自问:作为一个挑食者,我能不能承受“饿我三天”?三天之后,我会不会变得什么都吃? 能承!一定能!必须能!如果不能,就不能在一盘盘如连珠箭弩端上的不顺心的菜面前,坚持拄着胳膊抽烟,如果不能,就不配隐秘地用一筷子也不动的行为,表达自己对某些食物的极端轻蔑,如果不能,就不配用假装苦恼的语气回答别人,今天怎么就不饿呢?如果不能,在别人说“饿他三天就好了”的时候,你的笑就是抽在自己脸上的响亮耳光,如果不能,那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是你做不出来的? 要当挑食者,就要当一个坚定的挑食者,决不能屈从于饥饿的淫威。但,能做到吗?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你偷偷开始了实验,身处一个六天五夜的旅游团中,每天都是令人见性成佛的“团队餐”。走上征程,你不必一口不动,不必过分诚实,激昂,不必时时感受着自己赤子之心的温度。你只是个挑食的,不必拥有绝食者的品格,你只需要知道,连续三天的饭桌上没有能够下咽的东西,第四天如期到来时,你是否还能眼望心,口问鼻,浅尝辄止,袖手旁观? 你做到了,做到了这一点,再听到“饿他三天就好”的玩笑时,你的头皮就不再发麻,不再暗自忐忑。你心静如水,左手夹烟,右手汤匙未沾丝毫油星,微微一笑,舀起一口紫菜清汤,附和道:“没错儿,饿他三天,肯定什么都吃。” 黑苗族与白苗族
大理城里原本都是苗族,后来分成了黑苗族和白苗族,黑苗就是如今的彝族,白苗就是如今的白族。据《仙剑奇侠传》记载,黑苗族和白苗族打过旷日持久的大仗,芥蒂极硬,隔阂颇深。他们争执的起因居然是——喋喋不休的导游介绍道:一个崇尚黑色,一个崇尚白色!
这是一个多么缺多么二的争吵啊,我想。但我也明白,这对于他们的意义,远不止于我所嗤笑的那样鸡蒜。这不是爱好的争夺,曼联还是皇马?潘辰还是刘惜君?而是信仰的争夺,求雨的祭台用黑色幕帘围起还是白色绸布垂下?祭天的童男童女挑长得黑的还是长得白的?白苗人说:你丫那不灵!上回就他妈送了三十六个孩子也没下雨!黑苗说,你那招天膈应!那回照你的来,雨是下了,紧接着就他妈大地震!
于是持两种观点的苗人怀着如今我们无从想像的仇恨、愤怒以及愚昧,操刀射箭,大用凶兵,但他们的坚定程度,完全不啻于如今我们心中最大的嗔与痴:自由!抑或其他?!
不知道一千年后坐在大学图书馆里看书的孙子们,会怎么评价我们的争斗,及其与古苗人争斗的异同。
我为2012年伦敦奥运会想了个点火仪式
我为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火炬点火设计了一个战术:一袭白衣、寸头的英格兰球员大卫·贝克汉姆站在禁区前,禁区前放了二十个足球,全场的灯光都打向大禁区,打在三十七岁的贝克汉姆身上。
贝克汉姆当然是用他重复过一亿遍的动作,在屏息凝神的温布利体育场观众面前表演。不,不是表演,这是英国人在展示他们最引以为傲的东西。贝克汉姆助跑,左手伸直划逆时针半圆弧,身体大幅度左倾,右脚划圈击出皮球,皮球走上被世人称为“贝氏弧线”的路,在全世界注目中偏出球门一米,或一厘米。贝克汉姆面无表情,走到下一个球前,重复该动作,球可能高出,也可能击中立柱。一个球没有罚进,面无表情地去罚下一个,这是一个正在刻苦练习的职业运动员最美的画面,贝克汉姆酷至颠毫的脸上,是现代足球鼻祖国球员的职业素养,与英国人闻名于世的喜怒不形的绅士风度。直到有一个球挂入死角,全场都听得见茵宝皮球钻进球网的唰啦声,如同一记空心投篮,这时,机关触动,引信点燃,七十二年后,伦敦城中再次火光冲天。欢声雷动,贝克汉姆把剩下的皮球大脚开向四面八方。
摆二十个足球,是为了留有足够的机会让贝克汉姆将球罚入死角,触发机关。贝克汉姆也不是神,一击即中的可能性虽不是没有,但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冒这个险,而二十个球之内罚进死角对贝克汉姆来讲绰绰有余。但二十个球摆在禁区前看来是有点多,不好看,届时三十七岁的贝克汉姆想必已经退役,用他退役后的时间全心练习的话,或许还能够达到十个之内稳稳打入死角的成功率,因为任意球准确率与球员年龄关系并不那么直接。摆五个球的话更漂亮,不过太悬了,即使大卫在训练中多次表现出三个之内成功的能力,也不能这样冒险。十二个不错,数量正合适,又暗合了2012年。但要美就要冒不成功的风险,十来个球说起来还真是有点悬,因为皮球要划着全力踢出的贝氏弧线进网才叫美,如果是职业球员基本都没问题的长传搓进死角,就太没意思了。不过估计有着职业球员骄傲的大卫·贝克汉姆到时候绝对会要求把二十个的预定量减少到十二个——贝克会想:要是罚了十多个都还没进,不用等全场观众,估计电视前的米哈伊洛维奇、雷科巴、小罗什么的都该开始乐了。
英国人以诚实著称,千万别放置最后一个“保险球”,一个不管怎样踢出去都会被威亚牵着飞向死角的球,此时贝克一脸扭曲的笑容向观众致意,体育场响起《God Save The Queen》……那不是荣耀的英国,那是从小教会孩子“我们的国旨就是欺骗”的贵国,贝克汉姆也不再是屡挽狂澜的前英军队长,而是一个被改名叫“妙可汉姆”的可怜棋子。
又一份企划书
试想,建设一个酒店,设施肯定不是快捷酒店的水平,一般酒店有的全有,比别人多的,则是厚厚的隔音墙,厚地毯,和一根牵出来放在桌子上的音频线,音频线连接设在酒店房间四角的环绕音响,把它插入任意一个音频输出设备,Discman、iPod、手机或笔记本电脑,就可以获得响彻整个房间的音乐,而且绝对不会影响到其他人,顾客尽可通过控制台将音量调至最大,不必担心在中国永远都要担心的会敲墙、敲暖气管的邻居。这酒店是耳机出游者的乐园,他们可以在一个不受干扰的地方享受大音量音乐,可以在没有现场演出的城市用自带的摇滚蹦跳,可以在只有“1、2、3、4,跟着我来摇头”舞场的城市用自带的舞曲解乏,也可以在黑暗的房间里坐着听柴可夫斯基。无需音乐的顾客一样会享受酒店拥有的其他设施,但酒店更欢迎真正的音乐爱好者。如果可以,我愿意把这座酒店叫做 "Sonic Youth",下楼出门右转,是一个以暗红色为主色调,名叫CapsLock的台球厅。
我们时代的隐秘旅途
早晨,在从丽江回到大理的盘山路上,坐在大巴车上最后一排的我比在糖果俱乐部里高兴一万倍,不知道是二两宁夏红枸杞酒,还是一支用叶子卷成的云南“土匪烟”,还是耳机里的Underworld开到最大声的作用,抑或三者叠加。我能清晰回忆起包夹在叶子里的奇特味道,我不知道那和兴奋类的药物、植物有没有关系,只知道自己大脑的神经被打开了,一切我所知的界限都已消逝在青烟里。我忽然想起来Tricky,想起别人描述的张北草原月夜里,赤裸上身、精瘦无比、手夹香烟、如施巫术的Tricky在众人手上漂浮的情景。我觉得此刻我能够和Tricky合体,完全感受到了他的感觉。但重复一遍,我耳机里的是Underworld,是《Dubnobasswithmyheadman》和《Everything Everything Live》。
中午吃饭时,感觉消退了,酒不再那么冲脑,兴奋的感觉也没了。很难言说地,我跌入了一份比以前更深的沮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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